“执铃”低低叹了口气,开始自言自语:“为什麽玄夜就是不肯见我呢?真是奇怪。”
执铃心中有些着急,又十分好奇,便强行使用神力将传音术附到了窗台之上的那一只麻雀身上,“你见了他要做什麽呢?”
“执铃”循着声音望去,见到了那只沾了神力的麻雀身上,这还是这麽多年来第一个愿意和她说话的生灵,“执铃”一时有些受宠若惊,忙起身去抱那麻雀。
在“执铃”起身的一瞬间,那宝相花纹菱花镜中的面容变了变,变作了一个丹凤狭眼的男子,执铃眼尖,一眼便看清了。
她心中疑窦丛生,这看上去不是一面普通的镜子。
这边“执铃”已经将那只麻雀捉住,捧在怀中顺它的毛,“刚刚是你在说话吗?”
执铃越发焦急,忙继续让麻雀代为传话:“是呀是呀。为什麽要去见玄夜呢?”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唉。”“执铃”轻轻地抚摸着麻雀,连说话的声音也轻柔了起来,“我来到酆都五十年了,原本我也是无牵无挂的,在三十年前我就该投胎了。但有一天我梦见了一个一袭红衣的男子,他在梦中对我笑,笑得那般好看,我一下子就陷进去了。”
“可是我刚死的时候就喝了孟婆汤,早就忘了前尘往事。我不能确定那个红衣男子是我的旧相识还只是无意入梦来……”
“然后呢?”
“然后啊,三十年前我就拒绝投胎了。那时候他们都笑我蠢,好好的投胎机会放弃了做甚,但是我只要一想到那个红衣男子,我就止不住地开心,你能懂吗?就好像,我和他以前真的认识,或者说,我和他曾经相爱过。想见到他的心情太迫切了,远远超过了投胎这件事。”
“你后面见到他了?”
“不算是见到吧。我苦苦寻觅多日,终于在一本酆都美人卷上见到了他,”“执铃”说着脸上泛起了甜蜜的笑,连眸子都噙满了希望,“那画像画得不好,都不像他了。不过我还是第一眼就认了出来,原来他是酆都第一美人——玄夜。连名字都这麽好听。不过很遗憾的是,玄夜不见外客,我又无钱无势,上面也不知道有没有家人给我烧钱,大抵是没有的,不然你看我怎麽还这麽穷呢?”
“我没有办法……就只能采用最笨的法子,到处打听他的行蹤,但凡他出行,我就一定会在必经之地蹲守。可惜他总是坐在华丽的轿子里面,带着一面金色面具,我根本就没有办法近身。后来我就想着我要投其所好,据说他喜欢丹青,可是我没钱买不起画纸,就只能日日去沧浪水边拿根树枝蘸些水来练习,我可能天生是笨吧,总是画不好,后来知道他喜欢曼珠沙华,我就日日去采,可是也不知道为什麽,每日去的时候总是不赶巧,那花总是不开,不过也没什麽用,采了也见不到他……”
“真蠢。”
“是蠢。所以三十年都没有见到他。”
“见到他能改变什麽呢?”
“不知道,我的心中始终有一团迷雾,也许见到玄夜之后就能云开雾散,解答我所有谜题了。”
执铃不知说什麽是好,怎麽这人如此执拗,为着一件虚幻的事坚持这麽多年。但另一方面她也十分好奇,见到玄夜之后,真的能解答谜题吗?无论是“她”的,还是她的……
第二日,“执铃”便出发前往无间地狱,在此之前她还虔诚地沐浴更衣了一番,穿上了自己花光所有积蓄买的一身红衣,红色是玄夜最喜欢的颜色,她一定要以最好的姿态去面对他。
麻雀轻蔑地冷笑一声,“穿这麽好看的衣服,经历几遭酷刑,还不是变成烂布条!”
“执铃”满意地照了照镜子,而后将镜子收入了腰间,“怎麽会呢,这布料可是水火不侵的,我可不希望玄夜见到我的时候,我是非常狼狈的姿态!”
执铃想了想,到时候玄夜见到的就是一个浑身是伤的但衣冠整整的可怜蛋,倒也不赖!至少没有面子里子一同烂掉……
执铃一向怕疼,可是她被困在回忆里,只能再次经历那撕心裂肺的疼痛。让她意外的是,“执铃”比她坚强,硬生生扛过了这十二层的酷刑。
而且每下一层地狱,“执铃”的心中的欢喜就叠加一层。
她不懂,也不想懂。
十天十夜过去后,“执铃”终于来到了血池地狱。
只不过临到门口,她却有些踯躅不前,拿出怀里的镜子整理了一番仪容,怎麽看都不甚满意。
执铃也看了看,实在是让人满意不起来,经历了十二道酷刑,“执铃”还能保持着人形,不知道需要多大的毅力。只不过她还是太弱了,伤痕遍布全身,那本来就不怎麽样的脸蛋上更是横了深深浅浅数百道伤疤,唯有一双明眸璀璨如往昔。
身后的阴差早就不耐烦了,用力地推搡了一把,“执铃”便不幸地撞开了大门。
只见满池的沸腾血水近在眼前,那滔天的热气在“执铃”摔倒的一瞬间便撩没了她的眉毛。她连忙爬起来,寻找玄夜的蹤迹。
只见左前方的一红衣男子正躺在一张巨大的琥珀玉盘之上,一手支颐靠着鎏金玉璧,一手悠哉游哉地摇着扇子,发丝脉络分明,随意地垂落满地,在满堂红光的映衬下焕着幽幽的光芒,衣袍上落满了开得轰轰烈烈的曼珠沙华,恣意张扬地随着血池里升腾起来的热气一同飞扬。
在“执铃”站起来的一瞬,他几乎是连头都没有擡一下,声音冷淡而魅惑,“自己跳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