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宜棠打了个激灵。
沈宣三十出头,面白须疏,书生气颇重。
他深深看她,“阿棠,你变样了。”
沈宜棠低首怯声,“女大十八变,阿兄上次见阿棠,阿棠才多大……”
主顾提供的线报里说,沈宣少年时在河东沈氏族学准备科试,曾关怀过这个同父异母的小妹子,后来沈宣及第登科远离族里,没见过长大后的沈五娘,因而沈宜棠倒不怕被认出来。
沈宣喉头哽住,半晌才道:“阿棠,你怪阿兄么?阿兄把你抛下,这么多年没回河东,没去崇真观里看过你,阿兄,阿兄也很后悔……”
沈宜棠摇头,“阿兄,我不怪的。”
“不,你该怪的!”沈宣突然激动地握住沈宜棠的手,吓了她一跳。
“都是阿兄不好,我本该早点把你接来,却让你受了这么多年苦……你回来的这些天,我每天都在期待你主动来见我,可你没有,我想你是怪上了阿兄,阿兄更觉无颜找你。”
“阿兄,你别这么想,我是怕耽搁阿兄查案,才不来的。”沈宜棠小心抽回手。
“不耽搁。”沈宣重新拿回她手,“阿棠,你既不怪阿兄,可怎么这几年都不给阿兄回信?”
沈宜棠看着沈宣脸上的落寞,暗暗叫苦。
我哪里知道那个已经香消玉殒的沈宜棠为什么不回你的信?
她将头低得更深,“阿兄,对不起。”
“阿棠,别说对不起……”沈宣苦笑,“阿兄以前没能保护你,现在一定好好弥补,你喜欢吃什么玩什么,列个单子出来,让你阿嫂买。”
“不用这么麻烦。我毕竟在观里清修过,不是那等贪图享乐的人。”
沈宣听到清修二字,嘴角苦意更重。他从案上端来一盘吃食,摆在沈宜棠面前,“快尝尝。”
盘里堆满琥珀色的糖球,龙眼般大,像一颗颗明珠。
“小五娘起名叫宜棠,最爱吃饴糖,阿兄都记得。”
沈宣的笑容近似慈爱,里头竟藏着哀伤与求恳——叫人不忍拒绝。
沈宜棠拈饴糖球的手略显迟疑。
饴糖又甜又糯,哪个小孩子不爱吃?她也爱过。可饴糖是富贵人家才吃得起的东西,她只有在过年时能吃到。后来阿娘去春风楼弹琴,日子过得没那么紧巴了,她拿钱买来半斤饴糖,一口气吃了个饱。
从此再看到饴糖,就犯恶心。
这回也不例外。
塞进嘴,饴糖特有的甜腻瞬间溢于唇齿,浓郁到黏住她喉咙,一股浊气逼她向外吐。
她不得不捂住嘴,强行吞咽下去。
沈宣欣慰道:“阿棠,多吃几个,小时候你吃一碟子都不够,央我给你买。我怕你吃坏牙,只能拿骑木马哄你,这才让你不再嚷着吃糖。你骑木马时,总爱喊几句口号,爱喊什么来着,你还记得吗?”
沈宜棠登时一凛。
再看沈宣眼睛微阖,面带惆怅,全情沉浸在回忆里。
——不是在试探她。
她摇头,“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我大半忘了。苦苦抱着从前的美好回忆不放,又如何能过好眼前生活?这饴糖,我也不爱吃了,太粘牙。”
“不爱吃了?”沈宣如遭当头一击,慢慢道,“好吧,阿棠说得有理,是阿兄太执著于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