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徐庆丰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虽然没有出过大山,但是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
就因为抢着要把于富春接到自己家,还和赶车的老头一家狠狠打了一架。
最后等于富春住进家里以后,徐庆丰想要打听城里的生活,而于富春想要知道大山里的秘密,因此,没过多久,两个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
那个年代的友谊是很可贵的,一旦感情建立起来以后,双方甚至可以用生命去捍卫对方,这在如今的社会看起来很荒谬,其实放在那个年代,一点都不夸张。
一次为了给家里的老母,也就是徐爽的奶奶采摘一点野蘑菇,于富春谁都没说只身钻进了大山,还没采到多少蘑菇,就脚下一滑掉进了一个野草掩盖的深沟里。
这个深沟其实就是一条不起眼的山缝,于富春曾试着靠两边的岩壁攀爬上去,奈何肩膀受伤,钻心的疼,再加上岩壁湿滑,根本无处下手,试了几次都被重重地摔在地上,疼得喘不上气,好半天都爬不起来。
于富春从下午一直喊到了黄昏,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而周围到处都是野兽的低吼声,当时他又饿又渴心里害怕极了,甚至就想到这一辈子恐怕都不会有人知道,他被困在这里。
那时候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每到吃晚饭之前,全村人都得到村支部开会,并且还要点名,谁不去,这一天的工分就得全部扣掉。
工分可就相当于农民们的口粮,被扣掉了一家人就得饿肚子,所以无论多忙,在点名的时候必须准时在村支部的石墩子上等着。
人们端着脸大的饭碗,一边吃着,一边三五成群地在一起聊着,场面十分热闹。
眼看着接近点名时间,徐庆丰却左右找不到于富春,情急之下,便大喊于富春可能被狼给叼走了,动员全村的老少爷们去山里找他去。
那个时候的下乡知青金贵的很,一提起于富春不见了,谁还敢说什么,纷纷放下碗筷,拿起火把,漫山遍野地喊着于富春的名字。
徐庆丰记得自己过去跟于富春说过进山的路,便顺着记忆中的位置找了过去。
就在所有人都绝望地认为,于富春已经被野狼叼走时,徐庆丰意外听到了于富春那虚弱而嘶哑的喊声,连忙顺着时断时续的声音,找到了于富春。
打从那时候起,于富春就对徐庆丰一家充满了感激,并发誓今后自己的命,就是贫苦的山民给的,只要有机会,一定会好好地报答他们。
后来红色革命结束,很多知青都在本地结婚生子,从此留在了穷苦的乡村,于富春也不想回去,他只想用余生来完成自己的诺言。
然而徐庆丰抄起棍子将于富春赶出了家里,因为他知道,山里穷苦,只有大城市才是于富春的归宿,带着深深的不舍,于富春终于踏上了他父亲的吉普车,从此与荷花乡再也没有来往。
那时候,两个怀着炙热梦想的年轻人,一个是在山上,一个是坐在黄包车里,全是哭的泣不成声。
那个画面,也永远地定格在了历史的长河中,渐渐蒙上了厚厚的尘埃。
徐爽听完于富春的讲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我爸他从来没有给我讲过这段往事,所以这是我第一次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