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你们的电影都没看过呢!我只是喜欢斯蒂芬-金的书!”
“你们要是这么卖,那我就不买,谁知道辛普森的案件会弄到什么时候?谁知道辛普森案件的结果对电影的录像带影碟发行,会不会产生影响?”
当罗兰搬出我连电影都没看过的说辞后,本想讨价还价的城堡石影业脑袋有些发懵。
他们本以为,罗兰至少从索尼那儿看过电影,觉得内容不错,想赌一把,可没想到——
这位爷真的是凭喜好行事?
这简直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啊!
再一想起罗兰之前就喜欢收集漫威的破烂版权后,他们便更觉得自己的分析有理。
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千万价格买个东西就和菜市场买大白菜一样,他和尼古拉斯-凯奇最大的区别,不就是对方喜欢花天酒地,罗兰在追寻生命意义吗?
都是些脑残!
这么一看,那在试探价格就没意义了啊!
它们对于罗兰而言,又不是必需品,只是脑袋发热后的喜好罢了!
要是拖上两个礼拜,兴许就懒得买了呢!
在这种我不买无所谓,你不卖就扑街的局面下,那生意谈起来就更快了。
最后,罗兰同意用两千两百万收购《肖申克的救赎》和《爱在黎明破晓前》以及后续系列的投资发行权,这让城堡石影业将损失降低到了六百万。
虽然还是亏,但他们把最大的风险转嫁给了罗兰,而罗兰嘛……
两千万买一个影史口碑第一,两百万买个文艺青年爱看的爱情系列?
这怎么看都是大赚啊!
正式签约完成转让之后,罗兰便又重新和索尼合计了一下宣发安排。
之前所定的多伦多国际电影节还是要参加的,至于放映嘛,那就佛系一点啦!
只要达成放映七天的冲奥条件,让足够多的评委能够瞧见电影,混到奥斯卡提名即可。
票房多少,罗兰压根就无所谓,他就等着辛普森案结束之后,大肆卖碟呢!
毕竟,在参加过乔治-卢卡斯的五十周岁生日会后,罗兰当然明白那些家伙有多么的在意这个游戏,既然《阿甘正传》是罗伯特-泽米基斯和汤姆-汉克斯的高光时刻,那罗兰为啥还要拿着《肖申克的救赎》去凑热闹?且不说这部电影本就没拿到奥斯卡,就算拿到了,他现在也能做出捂着作品不参赛的行为!
朋友互帮互助,没啥大不了的。
至于卖碟嘛——
也不用他操心!
作为dvd标准大战之中的研发方,给罗兰卖个碟,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而在用一天时间敲定收购事项后,之前买的《饮食男女》也提上了放映日程。
当然了,这更多的也是自娱自乐,能盈利更好,无法盈利罗兰也不亏。
他又没签什么对赌协议,赚多赚少都是自己的,只要他高兴,他想怎么折腾都行!
把需要自己出面的生意敲定后,剩下的事情自然是留给其他人去办,而罗兰自己嘛,则是跟着袁师傅学习,虽说做不出来的动作或者是危险动作都可以直接上替身,但其他时候的样子,也得摆活正了,这是在拍《蜘蛛侠》,不是在拍《查理的天使》,那种软趴趴的动作一看就假,毕竟那可是公认的换三个男人来演,会扑的更惨的系列,重启之作更是渣,虽然各种领域的正确都有兼顾,但整体,那就是个小孩子过家家的四不像。
“注意后背,不要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