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达尔文勉为其难地点点头,向胡克勾了勾手指,“你把耳朵凑过来……”
胡克:“啊!好……?”
达尔文:“我跟你说……事情是这样的……”
“原来如此……”胡克一边听一边点头,但是听到最后,嘴巴越张越大,变出一张惊恐脸:“可是被发现了我会没命的吧?”
达尔文:“只要你办成了,我就把你垂涎已久的巡航舰模型送给你!”
“真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胡克眼睛都亮了,当场拍板,“成交!”
很傻很天真的胡克,就这样被拐上了达尔文的贼船,恍恍惚惚地去执行任务了。
宋安安看得稀奇:“你让他去干什么?”
“没什么。”达尔文轻轻一笑,卖了个关子,“他成功的概率很低,成功了能为我们的研究增加一点素材,失败了也无关紧要。最关键的是,只有千年做贼,没有千年防贼的道理。给他找点事做,省得他每天盯着我们。我们要隐瞒拉瓦锡的病情,如果一直被胡克盯着,行动会很不方便。”
所以他随便找了个任务,把胡克远远的打发了。
宋安安深表佩服:“你可以的!”
阿弥的断指已经长好了三分之二,拉瓦锡的康复却没那么顺利。宾西莫斯虽然延缓了病情的恶化,但有点治标不治本的意思,病情反反复复,时好时坏的拉扯耗尽了大家的耐心。
焦虑在参与救治的每个学生心中发酵。
爱因斯坦认为消化道对药物的吸收利用率较低,曾经建议研制宾西莫斯针剂,像科学部那样直接注射入拉瓦锡的血管,但宋安安阻止了他。
“药粉起效慢不一定是坏事。以前有那么多孩子注射宾西莫斯的针剂,可是所有人都在注射后七十二个小时内病情急剧恶化,以至于被科学部拖走,未尝不是因为针剂效果太霸道的缘故。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就像燃烧反应一样,缓慢的、温和的木炭燃烧可以逐步释放热量,温暖人的身体;但如果是活泼金属的快速燃烧,反而容易引起爆炸,得不偿失。”
如果之前数十个孩子都没能挺过宾西莫斯的注射,爱因斯坦又能拿什么保证拉瓦锡会是个例外呢?
盲信他是天选之子,还不如静下心来分析拉瓦锡能幸还的原因。而目前宋安安能想到的针剂与粉末的唯一区别,就是粉末见效较慢。
再好的药物,摄入过量也是会死人的。
爱因斯坦学物理天赋异禀,医学却是个门外汉。在被宋安安戳中了知识盲点后,他充分认识到了自身不足,开始缺啥补啥。
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没多久,宋安安就发现爱因斯坦的努力方式有些特别。
宋安安无比郁闷:“伊丽莎白除了为拉瓦锡做了详细的病情记录以外,还把这些年来在医学上的研究心得都写成了日记,你对着伊丽莎白的日记自学不香吗?干嘛非得拉上我?我对医学一知半解,只是因为以前跟伊丽莎白住在一个四合院,耳濡目染之下学了一鳞半爪而已。我还要帮达芬奇制作显微镜,实在没空给你当老师!”
“你别蒙我了,你会的可不止是一鳞半爪。”爱因斯坦睁着他真诚的大眼睛,没把宋安安的“谦虚”当回事。他虽然不懂医,但却不傻。伊丽莎白的笔记里从头到尾都没提过“基因”二字,宋安安却能把dna的工作原理讲得头头是道,这说明她的知识来源与伊丽莎白毫无关系。
爱因斯坦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接受了科学院的义务教育,宋安安能比其他人多懂那么多,这明显与所谓的天赋也没有多大的关系。
天赋的确能为科学研究提供灵感,但灵感与真理之间却隔着无数的实验。哪怕宋安安拍拍脑袋就能把基因的理论编得天衣无缝,不经过实验的验证也只是伪科学。而宋安安明显不可能在科学院里瞒着贴身照顾的美奈子和朝夕相处的小伙伴独立完成验证实验的。
别的不说,验证遗传因子的分离和自由组合规律的豌豆杂交实验,宋安安就不可能做到——科学院可不会给她提供一块试验田,并允许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随时跟踪分析豌豆的生长状况。在宋安安说出豌豆这个词之前,爱因斯坦甚至根本没注意过这种豆类。豌豆虽然是容嬷嬷四合院里的食材之一,但出现的概率差不多是一年一次。
如果没有特别的提示,宋安安得有怎样的运气,才能从大自然中存在的成千上万的植物中跳过其他没用的花花草草,一举选中能让试验成功的豌豆?
宋安安的身上充满了秘密,她没有告知的欲望,爱因斯坦暂时也不想强求,但这不妨碍他给宋安安打上宝藏女孩的标签。
身边有宝藏而不加利用,等同于暴殄天物,爱因斯坦才不干呢!
“你可是我的女朋友,你扪心自问,有多久没跟我约会了?”爱因斯坦一举冲上道德制高点,声声控诉,“学校里疯传我已经失宠,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你与达芬奇、瓦特亲亲我我,卑微地乞求有一天你能够回心转意。我都快沦为笑柄了,你不觉得你该为我做点什么吗?你可以在与我约会的时候教我学医,顺便在我家玩玩拉瓦锡。他现在刚刚三岁,正是一个孩子最好玩的黄金年龄,再晚几年就人嫌狗厌了,错过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一举三得,你何乐而不为?”
宋安安有些犹豫:“拉瓦锡是很可爱,最近他病情稳定,我确实很久没去看他了……”主要她也只是恰好知道宾西莫斯这么一个药,虽然占着回炉重造的红利,了解一些医学基础知识,可也仅限于此了。如果不出意外,在透射电子显微镜研制成功后,最有希望治好拉瓦锡的将是达尔文、古道尔等在生物学上天赋异禀的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