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北都城本就把金城财政耗了个一干二净,如今又要发钱,又要分房子,还要建学校,李雪金那点岌岌可危的家底,算是彻底被她掏空了,谢铭瑄抿着嘴,露出浅浅的笑意。
她拉着自己的裙摆,耸肩道:“可我今天穿的是裙子。”
周如海右手伸出来,凭空变出几件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谢铭瑄拿过一看,是一件脏橘色的冲锋衣,一条束腿牛仔裤,一件米色的羊绒打底衫,周如海右手再次翻转了一下,从空间里掏出一双她贯穿的长筒靴来,靴子底儿安装着她飞行用的铁块儿,靴筒内有一圈扎带,用来固定她的峨眉刺。
这几乎是她出门的全部装备了,周如海准备得很周全。
“谢城主,赏个脸呗?”
——
“呜呼~”
两辆重型机车,一前一后驶出了金城大门,车上二人穿得十分惹眼,虽然戴着头盔看不清容貌,但纤腰长腿,肌肉嶙峋,只匆匆一眼便让人觉得强悍异常,门外排队入城的幸存者发出一阵低低的惊叹声。
“不愧是金城基地,真是兵强马壮,富贵逼人。”
谢铭瑄回头看了一眼,想到了去年她第一次来到金城时的场景。
那时也像如今这些城外的幸存者一般,赶了月余的路,遭遇了无数丧尸和变异动物,死里逃生后,看着面前固若金场的城池和繁华热闹的城市,文明体面的生活近在眼前,再也不用面对野外的群狼环伺和风餐露宿,每个人都有种说不出的向往。
而如今一晃眼,她竟成为这座基地的主人,一步一步走过来,每步都只能看到脚下,然而蓦然回首,才发现她已经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了。
“你有多久没出过城了?”周如海问。
谢铭瑄想了想道:“从北都回来之后就没出去过。”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1啊。”
谢铭瑄挑眉:“你好像很喜欢野外?”
良久,周如海才回答:“出了城,我就不是少帅,我只是周如海,你也只是谢铭瑄,这让我觉得……很轻松。”
一切仿佛回到了北都,那时丧尸围城,朝不保夕,他们相互依偎在简陋的屋舍中,毫无保留地相信彼此,支持彼此。
他原本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人,她不该带着复杂的眼光审视他,谢铭瑄莞尔一笑,加足了油门:“听说黑风村附近有巨鹿出没,不知道我今晚能吃到烤鹿腿吗?”
“必须能啊。”周如海紧随其后,奔驰在宽阔无人的路面上。
人间四月,天气渐渐回温,春风像情人缠绵的亲吻,裹挟着不知名的花香,拂过身体的每一寸皮肤,再没有了寒冬时的那份凛冽。
再次重游黑风村,村长家小二楼依旧气派挺立,客厅里的关公铜像庄严肃穆,圣母玛利亚的装饰画温婉动人,周谢二人站在这中西结合的信仰面前,一时之间,往事一一在心头涌现。
上次一同来到黑风村,还是去年冬天,那时周如海是来自军方,深不可测的冷面煞星,而谢铭瑄初入金城,身边还跟着温润如玉的梁英哲,那时二人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引得周如海好生嫉妒。
谢铭瑄看向曾经鸦群盘旋的院落,低声道:“这是你第一次救我的地方。”
周如海无奈摇头:“你那时只觉得我是个多管闲事之人。”
“不是,”谢铭瑄笑道,“我只是不习惯被别人搭救,所以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但我心里是感动的。”
“这我可没看出来,你当时心里,只有姓梁那小子!”
“当时他是我男朋友,我对你当然只有朋友之间的感动,”谢铭瑄顿了顿道,“难道你那时候就喜欢我吗?”
“当然,我在南城的赏金大厅门口,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周如海,会用一生喜欢的人。”
“为什么?”
“喜欢就是喜欢呗,那一眼看到就喜欢了,哪有什么为什么。”
谢铭瑄失笑,他常常给她一些不讲道理的答案:“我的意思是……我那时候不过是个无名之辈,又长相平平,从小到大,我就不是一个会让男人一见钟情的女人……少帅这样的人中龙凤,喜欢我什么呢?”
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当然不丑,但比起火吻、凌薇这样的美女,那是没什么可比性的,性格说得不好听点,和茅坑里的石头差不多,又臭又硬,她从来不是个有性魅力的人,从小到大,几乎没有人对她表达过好感,但不知道为什么,灾变之后,桃花就像雨后春笋似的,全都冒了出来。
周如海也笑了:“瑄瑄,好像什么事情,你都喜欢弄明白原因。”
“弄清楚事务发展的原因和规律,让我对这个世界有安全感。”
如果不明白这份爱是怎么发生的,那她也无法预料,这段感情会在什么时候消失。
见她似乎执着于要一个答案,周如海思忖片刻,开口道:“我以前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喜欢就是一种感觉,我见到你,就心生欢喜,想要亲近,见你有难处,便想要帮你解决,灾变前在视频中看你演示刀法,我便觉得你英姿飒爽,很有美感,但那时隔着屏幕,没想过有机会能和你见面,灾变后真见到了,又觉得比屏幕中更加灵动,强大,坚定,有一种难言的力量感,如果你非要问我原因,我想……可能是因为,你是一个跟我妈完全不同的人。”
“好像没怎么听你提过,你妈妈是什么样的?”
他确实很少提起母亲,陈雅是整个周家的禁忌,也是他心里的一道疤痕,这道疤痕至今都横亘在他和他爸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