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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还是太不懂事了。”沈示有些失望地想。只是之前两人已经因为这个冷战了一回,现在大部分时间又分隔两地,再闹出什么不愉快来太难收场,更何况现在还在办公室……沈示想到这儿,只能心累地摆了摆手:“我就是随口一说,你要是不喜欢,我就再想想办法。”“这不是我喜不喜欢的问题。”晏白青听他这么说,立刻皱起了眉,“我不是不欢迎你哥来,我只是觉得这样做不合适。”沈示心说这俩意思也差不多了,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简短地回答:“嗯,我知道。”晏白青见他这么敷衍,不免有些生气,但也算“吃一堑长一智”,他深吸一口气,这才道:“明天回去先问问哥吧,如果他也觉得出来住比较好,我肯定没二话。”沈示想了想,也是这个理,他俩在这较半天劲,最后不也还是得看沈虔怎么想。两人心照不宣地结束了这段不怎么愉快的对话,各怀心思地想着明天的事。沈虔回老家已经快两个月了,这段时间沈小二都没有回去过,一来是博省事太多,二来有亲妈照看,他也不必太过操心,只是保持着每天往回打一个电话的频率,询问沈虔的情况和康复进度。他知道沈虔什么时候适应了假肢,什么时候脱离的拐杖,什么时候可以自己一个人行走自如——但同样的,他不知道的事还有很多。沈虔每次都笑呵呵地报喜不报忧,也不会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每件事都一字不落地告诉他。比如刚开始在户外适应假肢那会儿,几个熊孩子跟在他身后学他的动作,边笑边喊,最后被梁媛拎着擀面杖追了半个县城。比如无意间听到的议论,一群初中都没念完就辍学的人拿这件事证明“读书无用”,因为他“连我们厂的大门都进不去”。比如节前陈警官来了一趟,和他确认了那场事故的最终处理结果。虽然没有交集,但沈虔是知道戚翔这个人的,也知道沈示和他在同一个社团,曾经因为篮球赛而有点过节。那天送走陈警官后,沈虔一个人回了房间,陷入了与沈示如出一辙的沉思里。如果警方推断的“蓄意”就是事实,那么很显然,他被错认成沈示的可能性要比他无意间得罪对方的可能性大得多。可就算是戚翔认错了人,和他有过节的人那么多,大打出手的都有,与沈示那样的小摩擦,值得如此“大动干戈”吗?沈虔的心跳得厉害,那是接近真相的鼓噪与愤慨——不是因为别人,而是因为自己。他该去怨谁?戚翔吗?戚翔已经躺在了医院,有可能一辈子都醒不过来,谈何为自己做的事负责。怨沈示吗?沈示又做错了什么,如果遭遇不测的是沈示,他的难过也不会减少分毫……乱哄哄的念头在五脏六腑里横冲直撞,沈虔目光散乱地在桌面上逡巡一番,落在了台灯下静静摆着的马克杯上。那是一中当年印发给“三好生”的奖品,上边儿还印着宣告着它由来的字迹,设计得相当俗气,但好歹实用。他伸手将杯子转了半圈,另一边印着的是他的名字,字迹已经有些褪色了,看起来却那么刺眼,刺眼得像是命运告诉他的答案——他只能怨自己,是他自己命不好。人生在世,有许多东西都可以通过努力去争取,唯独那该死的“一命二运”不行,就连被视为能改变大多数人生轨迹的“读书”都得往后稍稍,心不甘情不愿地跻身让沈虔搬到出租房这件事,沈小二虽不至于真是随口一提,但也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当天晚上他仔细想了想,才发觉的确是不大合适。出租房毕竟是和晏白青一起租住的,就算沈虔能装作对他们的关系毫不知情,住进来未免太尴尬,想必他也不会同意。这么看来,晏白青说得的确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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