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璃说:“语不惊人死不休,这七个字能打断任何谈话的节奏,从而抢到话语的主导权。”
刘璃还说:“对于崔所长来说,能让他锥心刺骨懊悔的,就是让他知道,他和成功只有几句话的距离。”
既然已经断电让监控失效,那就应该考虑得再细致点,做得再彻底点,人为的让可能存在的录音成为自己的助力。
就像电影《风声》里周迅和张涵予做的那样,在别人只能听不能看的场合,说的是和做的完全不一样的内容。
开门第一句,应该大喊一声:王姐,你要干什么?你这是袭警。
之后第二句,应该惊呼一句:崔叔,我来救您了!
……
林彦儒觉得很不痛快,然而工作还要继续。
还有些工作得做。
“语不惊人死不休,”赵坤说,“刘璃这七个字每个我都认识,合在一起我就不明白了,她是怎么能做到的呢?”
刘璃说的屡试不爽的抢夺话语权的办法,精髓就是这“语不惊人死不休”七个大字。
“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呀。”小段说,“这大概就天赋。”
林彦儒想起第一次见到刘璃时,她说的那句“如果我要杀他,我不会用这种拙劣得可笑的方法。”
究竟经历过多少不堪和危险,才能将这种天赋运用到像她那样的程度?
“林队,陈思文和她女儿来了,她们说有东西要给警方。”
陈思文带来的是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着个u盘,还有一封杀人供述。
“我不知道是谁寄给我的,”陈思文说,“他说我老公是他杀的。”
u盘里有一段录音,是李军的情人威胁李军离婚娶她,她说:你要是让我的儿子当私生子,我就去买瓶硫酸和你老婆女儿同归于尽……
林彦儒留意到娟娟看向办公室的小黑板时犹豫的表情。
那上面有一张侯平原求职表上的照片。
“你认识他?”
“不认识,”娟娟摇头,“但是这个大婶很眼熟,半个月前,她借给我一把雨伞。”
那天雨很大,李军又骗陈思文说他要下楼一趟,很快就回来。
“我妈怕他淋雨,让我去给他送伞,他和那个女人就在我们家小区外纠缠,我恨透了那个女人,就跟她打起来了。”
“伞被我打坏了,可我爸还护着那个女人,我真想杀了他们。”
“大婶送我到家门口,具体和她说了什么已经想不起来了……”
信就是侯平原写的杀人供述,在信的开头,他很诚恳的道歉:我的本意并不想让您和孩子目睹这血腥的一幕,为此我深感抱歉。
……
而在信的末尾,他这样说。
5月14日下午三点,小猴子给我打电话,他在电话里说:爸爸,陈阿姨的文具店不知道为什么转让了,如果有机会,你带我去跟她说句谢谢。
我说:好,等爸爸跑完这趟,我就带你去拜访阿姨,你等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