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她给我灌下那碗打胎药的时候,微笑着。温柔,婉约,细声细语。我也微笑着回她,“听说你嫁去南海了,怎么,又改变主意了?”宁婉风脸上有一刻的凝固。她快速地斜暼了阎恪一眼,“我听说,他们找到了你,所以过来看看。”我点点头,颇为赞同地道:“确实是,毕竟自己碗里的永远没有他人碗里的香。”我尽量得体大方,“不过你放心,我碗里的,你尽可以拿回去。”我忖了忖,自觉颇有哲理悟性,“人嘛,总不好学些猫猫狗狗的争食。”宁婉风的脸色在灰绿中切换,我注意到阎恪的脸色也不是很好。被比喻成狗食确实有点掉价。但我琢磨着他不是会为这一两句口舌,把情绪放到脸面上的人。我略微一合计,宁婉风这次抛弃了他又回来找他,这个女人实打实抛弃了他两次,我这般直戳痛处,怕也是给他难看。但我也实在不想周旋在其中,再去考量他们的处境。宁婉风楚楚可怜,纠缠不休也好,阎恪委曲求全,皆大欢喜也罢。只要我没饶进去半毛钱关系。“我看你们还有许多话说,我就先走了,待会我让思七送饭来。”我拿了饭盒,头也不回推开病房门,一时觉得身如柳絮,飘荡舒畅。踩在云端刹不住脚步,鬼使神差地又回补了一句,“我听老人说,狗偷鸡这事儿,只有零回和无数回。也不知道,这人性和狗性有没有的比。”下楼梯的时候,我其实有些后悔。我既然基本上完全不在乎,放的开一切,我就不应当说这句话。光为了心里畅快,这是当年的孟宜才干的出来的事儿。背后登登登地高跟鞋声愈近。不得不说,本质上宁婉风与从前没甚的变化。她一头黑长直,穿着奢华低调的呢子衣配冬裙,一双靴子走的也是乖巧风,俨然从前那副温婉的大家闺秀做派。她抓住我的手,“等一等。”我在医院门口的人来人往中站定,眯着眼睛盯着她扣在我手腕上的手,“做什么?”她似乎是感受到了我的敌意,很快自然般松开了。多年未变的处变不惊的笑,“宜姐姐,你不准备同我聊一聊么?”我走进车流,“我不觉得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聊的。”“你知道我此次来是做什么的么?你这般同我说话,对你没有好处。”“我不感兴趣。”我有点不耐烦了,“让开。”“怎么会不感兴趣?不如,聊一聊你那个被我打点的孩子?”我彻身一凛。她琢磨着意味般地,“看来你真的很紧张那个孩子。”“我当然紧张她,她是我的命。”我朝她上前紧了一步,指尖在她脖颈上轻轻划过淡淡痕迹,轻声笑道,“你说你的命,你紧不紧张?”我明显地感觉到宁婉风浑身打了个冷颤。周围来来往往的车辆,只消我轻轻用力。换位思考的话,我也会对现今的我感到害怕。宁婉风面上还持着镇定,试图挑开我的手无果,退后了一步。“放心,我不会对你孩子怎么样的。”“那就最好不过。”我收回手,近日里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明显地感觉到灵力受了克制,有些发挥不出来。“你同阎恪的事情我也并不打算参与,你可以尽快把他带走,最好是永远都不会再出现。”宁婉风打量我,嘴角浮现一丝若有若无的笑,“看来你是真的死了心了。”“死心?”我嗤笑了一声,“过去是死心,如今,我是不稀罕了。”我回了阎恪的住所。拿钥匙开了门,门口的鞋柜上整齐地放着三双两大一小的拖鞋。今早出门的时候,潇潇正儿八经地摆好的,还把自己的挤在中间。屋子是朝着北边的,建在一栋高耸入云的大厦后,即便是大白天光线也不会很强烈。我懒得去想这么反人类的设计是为了什么。我只感觉到强烈的讽刺。就如同当年所有的温存,在宁婉风的一声恪哥哥面前土崩瓦解,也不过是讽刺。只不过如今,我早已经不知道是漠然还是释然。我只觉得解脱。人一旦彻底绝望过后,便很难再有期待。这不知道算不算得好事。我取了阳台上给潇潇洗好的衣服袜子,从房里拖出行李箱来,把用物一沓一沓放进去。门口响动,是钥匙搅动门锁的声音。我把手里折好的衬衫叠在箱子里,从沙发上站起来。阎恪急匆匆打开门进来,他还穿着病号衣,手背上的针口留了一道血印子。我站直了身体,笑着看他。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阎恪。他衣袂沾霜而来,剑眉星目间怒气灼人,为讨一个公道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