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作为懂一点法律知识的我来给你解释一下吧,我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大家听一听可以给给意见。”
“公诉方这种询问的方式是错误的,可以说是严重的出错。”
“首先你卖菜刀,对方拿菜刀杀人,你不构成违法,但是如果你知道对方拿菜刀杀人,却把菜刀卖给了那个杀人犯,那么这场案件和你有没有因果关系?”
“有因果关系!”
“所以双方的答辩是针对于这一点来的,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公诉方的表达方式有问题,还是什么其他情况导致了出现现在的情形。”
“哦哦!明白了!”
“……”
网友针对一开始的答辩,引发了热议。
……
庭审场上。
沈翔知道这是在庭审直播,面对苏白提出来的问题,他不好回答只能保持沉默。
数秒后。
苏白笑了笑,望着沈翔。
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什么?
在于王博是不是明知故意而为之。
而沈翔也就是公诉人的提问是什么?
公诉人的提问和理论,主要在于动播是不是传播了污秽视频。
关在在于,你传播了。
那么你就有罪!
有罪的定义是什么?
定义是在于证据链条,在于程序正义,在于司法公正。
而不是结果正义。
动播传播了吗?
传播了!
那么违法了吗?
违法了!
王博是不是构成了制作,贩卖,传播污秽物品罪?
这个真的不好说。
至少目前在他看来,不是。
这也就是所谓的程序正义,所以这一场庭审关键的地方在于结果正义对比程序正义。
沈翔作为公诉人,在庭审上的回答,有些让苏白意外,主要的原因是太主观太武断了。
播放量的只是证明了,有传播,可是传播如果不受控制那么还有罪吗?
没有!
这就相当于你卖菜刀,把菜刀卖给别人了,自己有罪吗?没有。
因为你不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不故意”“不明知”。
在法律的定义上,个人的传播是由个人的主观意愿完成的,可是播放器不是。
播放器是由用户的思维来进行主导的,这也是苏白进行答辩的一个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