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庭审上,答辩一番,做减刑辩诉?
对于余成,苏白了解的不多,但是能够看得出来,其对胜诉的渴望。
这时候,余成将目光收回。
注意力重新放在审判台席位上。
此时的徐如风在听完检方的推荐刑期和相关陈述后,让被告方委托律师发表意见。
听到审判长让自己发表意见。
苏白深吸口气,他的意见是着重于事实进行陈述。
只要事实陈述清楚了,那么这个案子的相关判定也就不难了。
目前,客观事实和客观证据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主观方面还是有其说法的。
苏白整理完材料,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开始陈述:
“审判长,根据刚才被告人的陈述,还有检方的陈述,在这里我想着重的补充几点内容。”
“好的请补充。”
听到审判长同意,苏白继续开口:
“第一点内容是刚才被告人说的,他不知道董果果年龄多大……”
“在这里我方表示怀疑的态度。”
“根据董果果的母亲冯云霞的陈述,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和董白浩提过董果果十岁。”
“并且董白浩和冯云霞的关系不错,当时,董白浩还提了一嘴,都已经十岁了。”
“这句话可以明显的看出来,董白浩可能认为董果果的年龄偏小。”
“不存在其描述的认为是十四五周岁的情况。”
“第二点:我询问过董果果的母亲冯云霞,董白浩是否多次问及过董果果的情况。”
“或者说董白浩有没有在先前表露过这种侵害董果果的意向。”
“冯云霞回答的是,在先前她没有留意过这种情况,但是每次她碰到董白浩的时候,董白浩都会问一问董果果的情况。”
“表现的的确有点不太寻常的关心。”
“从这一点来看,董白浩很有可能对于这件事情是早有预谋的,只不过在案发当天,他有了机会,所以实施了侵害和犯罪行为。”
“第三点,董白浩在案发后自首前,对于冯云霞有过诈骗的行为。”
“这种诈骗行为不是指骗钱。”
“而是误导冯云霞,说董果果可能存在某种情况,以混淆视线。”
“在这个过程中,冯云霞因为和董白浩之间没有什么仇恨,没有什么纠葛,所以也倾向于相信董白浩的话,从而达到了一定的误导内容。”
“通过这三点来看,我方认为,董白浩的确涉及到了情节恶劣的情景。”
苏白并没有将相关的情况继续表明,因为没有必要。
以上三点,第一点是14周岁以下算作幼女,在法律上会进行更加严重的惩罚。
第二点来表明董白浩不是激情犯罪,而是早有预谋,早有这个念头进行的预谋实施犯罪行为。
第三点,就是董白浩在明知道自己有犯罪行为的时候,对他人进行误导。
从这一点上来减轻自首情节的立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