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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完成,死刑跑不了了!
吴振原本还想要在反驳些什么,为自己的委托人去争取相关的法律权益。
可是在整理诉讼材料,好几次脱口而出的情况下,又欲言又止。
因为对苏白的陈述,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
或者说,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去反驳。
从两名主犯的角度来看,更容易被接纳。
当然……合议庭可能不会采纳两名主犯的情景。
但是会考虑到苏白陈述的这一个观点,从而去判定王文远继续为主犯。
毕竟……
这个案子虽然说不是王文远提出来杀人和强迫他人发生关系。
可是……
王文远是组织者。
也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张良,张大力和于伟其他人都听王文远的。
就算不是王文远提出来的,那么在这个案件当中,也等同于说是王文远默认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站在审判长的观点就是,张大力提出这个观点的时候,王文远为什么没有拒绝?
没有拒绝就是默认。
而在这个案件的犯罪小团体当中,谁是主要的领导者?
是王文远!
如果王文远拒绝了张大力的这个提议,那么在那里还会继续实施犯罪吗?
肯定不会!
所以通过苏白的陈述,而后审判长思考到这个角度。
肯定还需要判定,王文远作为主犯的。
这是吴振所担心的情况。
和吴振预想的情况差不多。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
吕鹏辉在听取了各方对于判定主犯的这一个意见,对于相关的情形进行了整理。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情况,是一个什么情况?
是一个有团体,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
王文远作为这个小团体的领导者,他有权利去决定是否继续犯罪。
根据当时的法定情景来讲,如果王文远拒绝了犯罪要求,还会有继续下去的情况吗?
再有。
张大力提出犯罪的想法有没有,或者说是不是在争取王文远的意见?
其实还有一点吴振并没有说出来。
这一点是什么?
那就是张大力在这个团体里面有没有发言权,有多少的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