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减刑?
通过法庭陈述来用以达到减刑或者是缓刑的目的?
苏白微微皱了皱眉,随后,眉头舒展开来,笑着看向被告席位。
咚咚!
“被告方当事人法庭陈述完毕,现请控告方进行最后的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对方想要打感情牌,那自己可要从法律层面上来进行陈述了。
尤其是……想起当时钱伟在庭审上面的目空一切。
这种审判人员就应该遭受法律的制裁。
必须严判!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首先,我方认为,被告诉讼代理人的陈述有一定的问题。”
“我不能够理解被告诉讼代理人中所陈述的,钱伟针对张大虎案件违法判决,只是一次小小的失误和人情。”
“法律是严谨的,一次小小的失误,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影响。”
“再说,什么叫做小小的失误?”
“小小的失误,就让张大虎承担了40万的债务。”
“钱伟作为审判人员,能够想到40万对于张大虎的家庭来说,是一件多么难以承担的事情吗?”
“被告方诉讼代理人将这件事情说的如此轻松,是站在被告的角度来说的,还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说的?”
“又或者是高高在上习惯了,认为40万不值一提?”
“人情不能用法律来进行定义,但同样法律也不是人情往来中的选择。”
“法律是个人的吗?法律是钱伟定义的吗?”
“不是!”
“可不是的话,钱伟凭什么用法律当做人情?!”
“还有……”
“被告方诉讼代理人能够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以前同为审判长,能够知晓钱伟的处境吗?”
“一名是审判人员,一名是被告嫌疑人,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
“再有!”
“法律无情人有情,法律为什么无情,是因为法律的公平性。”
“法律给了在场所有人一个平等的机会,无论你是权贵,亦或者是平民都依法享有法律的公平性。”
“人有情就能蔑视法律的公平性吗?”
“所谓的人情世故,就能违反规则,践踏其他人的法律权益嘛?”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