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符合上诉方委托律师所描述的,无客观事实证明方如风正在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所以检方对于本案的意见是驳回上诉方无罪申请的请求。”
“维持一审原定判决。”
针对检方所陈述的这一点情况,苏白了解。
通过搜索这个关键词来判定故意的主观性,这一点怎么说呢……
很模糊……这个判定在法律的认定上面通常会认定方如风,在主观上有想要实施犯罪的意愿。
但是如果将此归类为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很牵强!
为什么这么说?
那需要先了解一下,犯罪预备行为通常是指什么?
通常指的是行动力。
在这个案子当中,行动力指的是预备刀具或者是预备其他杀人工具。
当然,搜索也可以作为一定的证据作为判定条件。
但是搜索妻子出轨了怎么办,或者是杀人了会不会判死刑,可不是行动。
如果方如风进行搜索的是,我该怎么样去杀害我的妻子不留痕迹。
用什么样的刀具去攻击,可以达到快速杀人的目的。
这样的搜索情况完全可以判定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为什么?
因为这种搜索,是搜索怎么样去杀人。
但是方如风的搜索是什么?
方如风的搜索是杀了人之后,自己会不会被判死刑,妻子出轨了怎么办。
从这一点上完全可以看得出来,他只是在主观上有这种侵向。
并没有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的行为。
如果说这种搜索都能判定为客观事实。
苏白只能说这可能是他接触过很多案件中的第一例。
再有一点——从情理上来讲,方如风第一个搜索的是妻子出轨了怎么办。
如果真的杀了人之后,会不会被判死刑。
基于这两点,以及当时的环境来讲。
方如风是处在一个对于自己妻子出轨愤怒,但是又理智的情况之下。
所以,对于检方的陈述,苏白并不认同,举手示意下开口反驳:
“我方并不认同检方所陈述的内容。”
“在搜索栏中搜索的内容并不具备客观上实施犯罪预备行为的事实。”
“什么叫做犯罪实施的预备?”
“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
“首先方如风并没有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其次,方如风搜索的内容也不是和准备工具与制造条件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