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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老金 柯布森你还是别做梦了(第1页)

三打一,果然轻松多了。古人诚不欺我啊!老金突然想到,他们现在的组合,不就是标准的“战士、盗贼、法师”铁三角吗?看来,老祖宗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突然有点想吃柿子了。——哗啦哗啦。熊枭的断颈处鲜血喷涌而出,就像打开了水龙头一样。老金不太喜欢吃动物内脏,尤其是血,总觉得有一股腥味,口感也不好。所以,他每次看到血流成河的景象,心里都有些不舒服。也许,这就是他成为和平主义者的原因吧……鲜血,代表着无法挽回的悲伤。那些被歧视的黑人同胞流下的眼泪,那些被战争狂魔屠杀的无辜百姓流出的鲜血……老金只能默默地为他们感到惋惜。他拎起熊枭的脑袋。“薇妮娅,我觉得这熊嘴应该能卖不少钱。”一般来说,魔兽身上比较有特色的部位都比较值钱。比如,石化鸡蛇的喙就很贵,熊枭的喙应该也不便宜。“那是当然,黑炭,除了熊嘴,其他部位都没什么用,你把它卸下来就行了。”“好。”克劳迪正在观察熊枭的断颈处。是什么吸引了她的注意呢?她似乎想仔细检查一下自己的战利品,一边抚摸着熊枭的羽毛,一边绕着尸体转来转去。老金决定先把熊枭放一会儿,等血流得差不多了,再取出内脏,剥下毛皮。——唰。老金掏出一把匕首,对准熊枭的鼻子,开始切割。——沙沙沙。熊嘴比他想象的要坚硬得多。“这该死的玩意儿!”老金把熊枭的脑袋按在地上,使出吃奶的劲儿切割。终于,匕首刺穿了熊嘴,一股鲜血喷涌而出。老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熊嘴卸了下来,放在一旁。“克劳迪,帮我剥皮吧。”“好。”“先把它翻过来。”——砰!克劳迪一脚踹在熊枭的尸体上。熊枭的尸体被巨大的力量掀翻在地,露出了肚皮。克劳迪的腿功真是惊人啊!“好,好厉害!这脚力!”熊枭的侧腹都被踹得凹陷了下去。“呵呵。”克劳迪得意地笑了笑,走到熊枭身后,抓住它的胳膊,用力一扯,就把胳膊卸了下来。看来,她的力量也不容小觑啊。“姐姐,熊爪也很值钱,记得收好。前爪和后爪都要。”——唰!克劳迪挥舞着弯刀,轻而易举地切下了熊枭的爪子。她只用了四刀,就把熊枭的四个爪子全部卸了下来。这效率,跟老金卸熊嘴的时候简直天差地别。看看这干净利落的切口,再看看老金切得乱七八糟的熊嘴,简直就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老金估计,自己再练一百年,也未必能达到克劳迪的水平。“哇,切得真干净啊。”老金把熊爪收集起来,放在熊嘴旁边。这些熊爪看起来锋利无比,散发着森森寒光。三个剑客就能对付这种怪物?而且,熊枭的胳膊那么长,想要靠近它都很难。除非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吸引熊枭的注意力,另外两个人才能找到机会攻击它的要害。当然,熊枭的体型和人类差不多,想要攻击它的要害也不是不可能……但难度还是很大的。如果是三个像老金这样实力强悍的冒险者,或许还有机会,但如果是柯布森和梅丽娅,估计够呛。老金估计,梅丽娅的盾牌会被熊枭拍碎,柯布森会被熊枭打飞,最后还得靠他来收拾残局。下次见到柯布森,一定要告诉他,别做梦了!“薇妮娅,还有其他需要收集的吗?”“心脏和胆囊吧。”“其他的呢?”“扔掉,没用。”薇妮娅找了个地方坐下休息。为了确保能彻底麻痹熊枭,她刚才可是超负荷使用了“连锁闪电”。老金回忆了一下上次薇妮娅消灭地精群的场景,感觉这次的“连锁闪电”威力更强。看来,对付大型魔兽,确实需要更强大的魔力输出。“回去的时候,还得背我吗?”“黑炭,你该不会想把我扔在这儿吧?”“可是,我还要背着毛皮呢。”“黑炭,这种时候,你就应该说‘当然要背你回去’。”好吧,我错了。“嘿嘿嘿,我当然会背你回去,放心吧。”“呵呵,傻瓜。”“我……”老金和克劳迪走到熊枭的尸体前。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具尸体呢?老金反握着匕首,对准熊枭的胸口下方,准备一刀刺穿它的腹部,取出内脏。“卡特,我来帮你。”克劳迪走到老金身后,抱住他,用手握住他的手背。老金能感觉到,克劳迪的力量正源源不断地传递过来。“瞄准正中间,用力刺下去。”老金借着克劳迪的力量,猛地刺了下去。——噗嗤!熊枭的腹部防御力相对较弱,再加上克劳迪的力量加持,匕首轻而易举地刺穿了它的肚皮。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老金感觉自己就像一台工业压力机,力量无穷无尽。“往下划。”——沙沙沙。老金毫不费力地划开了熊枭的腹部。熊枭的腹腔里充满了鲜血,就像一锅热气腾腾的火锅。不过,因为熊枭的脑袋已经被砍掉了,所以鲜血很快就流干了。“胆囊在哪儿?”“应该在肝脏下面吧?”“是吗?”——噗嗤!克劳迪摘下手套,把手伸进熊枭血淋淋的腹腔里。老金本来想自己动手的,结果被克劳迪抢先了。他其实更喜欢干这种粗活。克劳迪在熊枭的腹腔里摸索了一会儿,很快就找到了胆囊。“嗯,就是这个,个头还挺大的。”薇妮娅走了过来,接过胆囊,放进一个玻璃瓶里。然后,她饶有兴致地观察着熊枭的尸体。“克劳迪,你的手没事吧?”“手?”克劳迪的胳膊上沾满了鲜血,看起来就像一个身经百战的战士。“会不会很冷?”“啊,确实有点冷。不过,反正也要取出内脏,就无所谓了。”老金也摘下手套,撸起袖子。他和克劳迪一起,把熊枭的内脏全部取了出来。这画面,简直就像在腌制辣椒酱。熊枭的内脏都很大,不过大部分都没什么用,不用特意收集。老金把它们扔到雪地里,把熊枭的腹腔清理干净。“哇,这心脏真大啊。”他们只需要熊枭的心脏和胆囊。低级魔兽的副产品基本上都没什么用,但大型魔兽的副产品用途广泛,价值不菲。取出内脏后,就该剥皮了。老金正准备用匕首剥皮,克劳迪突然说道:“卡特,先从上到下竖着划一刀。”“竖着划?”“嗯,脖子已经砍掉了,就从脖子下面一直划到尾巴。”老金以前也剥过皮,但都是野路子,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他按照克劳迪的指示,开始剥皮……对了,他第一次见到克劳迪的时候,就是在剥狼皮。“说到剥皮,我就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是说猎杀鳞甲狼的时候?呵呵,那时候你也是这样。”克劳迪笑着说道。那时候,他们谁也没想到,会发展成现在这样吧。老金一边想着,一边切割着熊枭的皮肉。接下来,就要正式开始剥皮了。——沙沙沙。熊枭的体型很大,剥皮的难度比他想象的要高。老金以前都是猎杀一些小型的魔兽,很少猎杀大型魔兽,所以这是他第一次剥大型魔兽的皮。有点棘手啊。老金担心会弄坏毛皮,手都开始发抖了。这时,克劳迪握住了他的手腕。“卡特,我来吧。”“啊……这种事应该由我来做,感觉有点不好意思。”“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以前又没做过。”“话是这么说……”“你看着我做,好好学就行了,怎么样?”克劳迪温柔地笑着,用脸颊蹭了蹭老金的脸颊。“好吧。”克劳迪接过匕首,熟练地将刀刃插入皮肉之间,然后用力一扯,就把毛皮剥了下来。——嘶啦,嘶啦。熊枭的毛皮被迅速剥离,露出了粉红色的皮下组织。老金帮克劳迪按住熊枭的胳膊,尽量配合她的动作。克劳迪的刀法干净利落,速度极快。“哇,姐姐,你真厉害!黑炭,好好学着点!”“嗯。”没过多久,熊枭就被剥得一丝不挂。它那身覆盖着羽毛和兽毛的毛皮被完整地剥了下来,露出了最脆弱的部位。被剥了皮的熊枭,看起来十分可怜。这也许就是它一直想要隐藏的,最脆弱的一面吧。现在,它只是一块任人宰割的肉块。“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克劳迪把剥下来的毛皮放在一旁,看着已经变成肉块的熊枭,自言自语道。看她那副馋样,估计是想尝尝熊枭肉的味道了。“不好吃,肉很柴。”薇妮娅的回答,说明她吃过熊枭肉。“薇妮娅,你吃过?”“偶尔吃过几次,不太合我的口味。”“很柴啊……”克劳迪喜欢吃有嚼劲的肉。听到薇妮娅说熊枭肉很柴,克劳迪立刻拿起匕首,在熊枭的肉上划了几刀,然后熟练地切下一块肉。她简直就是天生的屠夫!看来,这次收获颇丰啊。“卡特,把这块肉也带上吧,我想吃。”“看起来确实很美味。”这块熊枭肉鲜嫩无比,看起来确实很诱人。老金把肉包好,和熊嘴、熊爪一起放进背包里。“好了,我们回去吧。”老金把背包递给克劳迪,自己则扛起熊枭的毛皮。毛皮很大,很重,但老金还是能扛得动。他无视了毛皮上滴落的鲜血,大步流星地往山下走去。时间不早了,他们得抓紧时间赶路。“嗯……越来越冷了。”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是啊。”克劳迪和薇妮娅哈着白气,说道。刚才因为太过兴奋,他们都没感觉到冷,现在冷静下来,才发现寒意已经渗透进了他们的身体。“那是因为你们出汗了,走一会儿就暖和了。”他们朝着城镇的方向,快步走去。路上,他们遇到了几支冒险者队伍,但并没有发生冲突。这也很正常,谁敢招惹一个扛着熊枭毛皮的队伍?就算是最愚蠢的强盗,也知道,要想抢夺战利品,就得比猎杀熊枭的人更强才行。他们就这样光明正大地带着战利品,一路畅通无阻。对付强盗这种生物,就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他们才会乖乖听话。当然,他们遇到的冒险者,也不一定是强盗。“卡特。”“嗯?”“我好冷,感觉皮肤都冻僵了。”克劳迪走到老金身边,说道。“回去后,帮我暖暖身子好不好?”“好,没问题!”“黑炭,我也冻僵了!”“我帮你们都暖暖!”看来,回去后也别想休息了!他们终于在太阳落山的时候回到了城镇。“哦,这是熊枭的毛皮吗?”“是的,辛苦了。”守城的士兵好奇地问道。老金随口说了一句“在半山腰猎杀的”,然后就顺利地进入了城镇。太阳落山后,气温骤降,老金也感觉冷得不行。他只想赶紧找个地方休息。他们还得把熊枭的毛皮卖掉,于是便朝着商人聚集的旅店走去。:()异世界社畜打工人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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