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比半夜里嗡嗡作响的蚊子声更让人心烦意乱的了。尤其是在这深秋的夜晚。当然,现在已经是初冬时节,蚊子早就销声匿迹了,但那令人厌烦的声音,却仿佛预示着另一种更可怕的东西即将到来。老金猛地睁开眼,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房间里一片漆黑,看来天还没亮。这心跳……这悸动……没错!它来了!——唰。老金立刻翻身下床,一把拉开窗帘。窗外依旧一片漆黑,但借着微弱的月光,老金还是清楚地看到了那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漫天飞舞的白色雪花。“……该死!”终究还是来了!——初雪,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降临了。这该死的玩意儿!老金走到阳台上,看着眼前这噩梦般的景象。一片片冰冷的雪花,缓缓飘落,将整个世界都染成了白色。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在这个异世界,度过了三个,或者说是四个冬天。——寂静。整个世界,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寒意笼罩,一片寂静。但老金的内心,却如同经历了一场狂欢后的空虚,充满了不安和恐惧。虽然今年应该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情,但他对冬天,对雪,始终怀有一种本能的恐惧。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是如此。这种恐惧,仿佛已经刻在了他的骨子里,深入灵魂。“完蛋了……”老金心想,或许这只是一场噩梦,等他睡醒之后,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他这样安慰着自己,重新躺回床上,试图再次入睡。然而,现实就是现实。“嗯……”老金紧紧搂着克劳迪,一边抚摸着她的身体,一边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这场雪,只是一场短暂的意外。为了不吵醒克劳迪,他的动作轻柔无比,仿佛是在进行某种精密的“手术”。也不知过了多久,天色终于渐渐亮了起来。“卡特……?”克劳迪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坐起身。“克劳迪,你看窗外。”克劳迪顺着老金的目光,走到窗边。清晨的寒风,夹杂着雪花,从窗外吹了进来。克劳迪看了一眼,淡淡地说道:“下雪了?”“什么?你早就知道了?”她竟然知道下雪?“沙漠里,偶尔也会下雪的。嗯……我上次看到雪,还是几十年前……不对,应该是三十多年前……卡特,沙漠里,真的会下雪。”老金还是第一次听说,沙漠里竟然也会下雪。他还以为克劳迪会大惊小怪,然后他就可以借机在她面前炫耀一番,告诉她“这叫雪,很冷的”,没想到,计划泡汤了。“这样啊……我还以为你会觉得很稀奇呢……”“嗯……”克劳迪沉思片刻,突然笑了起来。“哇,好神奇啊!卡特,这些白色的东西是什么?好冷啊!”她竟然装作第一次看到雪的样子!“你……你……”老金彻底无语了。“抱歉抱歉……要不,我让你摸摸我?”“好啊!”不愧是克劳迪,总是这么善解人意!“看来冬天真的要来了。我不喜欢太冷的天气,还是热一点比较好。”“我正好相反,看来这就是文化差异啊。”“不过今年应该没事,如果冷的话,我就抱着你取暖。”“呵呵呵,没问题,我可是人形暖炉。”冬天来了,自然有冬天该做的事情。老金立刻起身,冲进浴室,用冰冷刺骨的水冲了个澡,然后换上装备。看来,他得去买件新的斗篷或者雨衣了。之前那件斗篷,早就破得不成样子了。冬天里,装备很容易被雪水打湿,所以斗篷是必不可少的。等会儿去冒险者公会的时候,顺便买一件吧。“克劳迪,我出去一趟,你需要什么吗?”“这么冷的天,你还真是勤快啊。嗯……我没什么需要的。”“好,那你和薇妮娅在家好好休息,她还没醒呢。”老金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斗篷,戴上兜帽,走出了房间。刚出门,雪花就落在了他的肩膀上。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我去,真t冷!”这场初雪,比老金想象的要大得多,清晨的街道上,已经到处都是扫雪的人。来来往往的行人,也比平时多了不少。老金快步走向冒险者公会。——嗡嗡嗡……和往常一样,清晨的公会里,人声鼎沸。冬天来了,冒险者们的生意,也开始红火起来。一旦开始下大雪,公会就会发布各种除雪任务,还有其他一些零零碎碎的活儿。估计现在大家都在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做准备吧。城里的那些流浪汉,也会被组织起来,参与除雪工作。毕竟,如果他们不干活,就只能在寒冷的冬天里,活活饿死或者冻死。老金以前也做过这种工作,靠着微薄的收入,勉强熬过了一个又一个冬天。,!“哟!这不是野蛮人吗!”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在老金耳边响起。“这不是柯布森吗!”柯布森的鼻子红红的,一看就是喝了不少酒。他兴奋地朝老金挥着手,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什么时候回来的。老金走到他面前,笑着说道:“好久不见了,你小子最近都在忙什么?”“我跟着圣战军,去剿灭异教徒了。赚了不少钱,所以就休息了一段时间。现在下雪了,也该出来活动活动筋骨了。”原来他也参加了圣战军。老金一边吃着柯布森递过来的肉干,一边说道:“是吗?我也去了,说不定我们还在战场上见过呢。”“哈哈哈,那还真有可能。对了,野蛮人,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我今天来这里,就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遇到你。”看来,这家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你小子,除了好事,还能想到我?说吧,什么事?冬猎?”“没错!”“也是,现在这个季节,除了冬猎,也没什么其他活儿了。”冬猎,是异世界冒险者们的一种传统活动。和地球上的生物一样,异世界里的很多魔兽,到了冬天,也会进入冬眠状态。它们在秋天里,拼命地储存食物,然后挖个地洞,或者找个山洞,躲进去睡大觉,以此来度过漫长的冬天。当然,冬天里,也会生长一些特殊的草药、魔草和果实,但光靠这些东西,很难维持生计。所以,很多魔兽都会选择冬眠。“冬猎啊……我还没怎么参加过。”“嘿嘿嘿,咱们现在也算是老江湖了,也该试试这种刺激的活儿了。”魔兽冬眠的时候,也是它们最虚弱的时候。趁着敌人睡觉的时候下手,是最容易得手的。冒险者们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他们会组队前往魔兽的巢穴,猎杀那些正在冬眠的魔兽。其中,不乏一些实力强大的魔兽,比如熊枭和亚龙。如果能找到它们的巢穴,并且成功猎杀它们,就能赚一大笔钱。当然,也有很多冒险者,因为贪婪或者高估了自己的实力,结果反而成了魔兽的食物,永远地留在了冬天里。但总有一些人,会被“一夜暴富”的诱惑冲昏头脑,前赴后继地踏上冬猎之路。所以,那些冬眠的魔兽的巢穴里,往往还隐藏着另一笔“财富”——那些死去的冒险者留下的财物。除此之外,有些魔兽还会在巢穴里储存食物……所以,只要能找到魔兽的巢穴,基本上都不会空手而归。“听说最近有个商人,高价收购熊枭的皮毛,说是贵族们今年冬天流行穿熊枭皮做的衣服。现在很多愣头青,都组队去山里找熊枭了。怎么样?咱们也去凑个热闹?”“熊枭?算了吧,就那些小毛孩,估计去了也是送死。”这种事,老金见得多了。贪婪、自大、侥幸心理,是很多冒险者的通病。他们就像是被宰的羔羊一样,前赴后继地送死。老金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很多冒险者,一去冬猎,就再也没回来过。冒险者们之间,甚至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是雪女会把那些年轻的冒险者抓走。当然,这只是个玩笑,那些失踪的冒险者,多半是被魔兽吃掉了。“小毛孩?什么意思?”“没什么。”老金偶尔也会遇到这种,无法理解他比喻的人。“我的意思是,就那些实力弱小的冒险者,去了也是给熊枭送菜。熊枭很强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当然,以老金现在的实力,或许可以尝试猎杀熊枭。毕竟,他可是连兽人都能砍翻的狠角色。而且,他还曾经团灭过一群鱼人。但其他冒险者,可没有他这么强的实力。看来,柯布森这小子,是喝多了,开始说胡话了。如果他真的跑去猎杀熊枭,估计会死得很惨。老金可不想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熊枭可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你还是别去冒险了,小心把命丢了。”“没想到,你竟然会担心我。”柯布森哈哈大笑,又灌了一大口啤酒。“谁担心你了。”“放心吧,这次去的人很多,那个黑心商人,把那些冒险者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估计他们很快就会全军覆没了。”那些听风就是雨的家伙,往往死得最快。但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这种傻瓜。“等他们把熊枭打伤,然后死光了,我们就可以去捡漏了,到时候,熊枭的皮毛,还有他们的财物,就都是我们的了。”老金忍不住笑了起来。“呵呵呵,你小子,真是够阴险的。”“嘿嘿嘿,现在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看来,柯布森已经完全融入了这个异世界。两人相视一笑,继续聊着冬猎的事情。的确,冬猎是个不错的选择,总比窝在家里扫雪强。而且,既然有商人收购熊枭的皮毛,那肯定还有其他赚钱的机会。,!那些商人,不可能只收购熊枭的皮毛,他们肯定会发布其他任务,这可是个刷经验的好机会。“不过,熊枭还是太危险了,要不,我们去找那些冬眠的小怪下手吧?这样比较安全。”老金还是觉得,猎杀熊枭太冒险了。“切,胆小鬼。好吧,那就按你说的办。我们先去山里探探路,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目标。”“除了我们两个,还要找其他人吗?”老金还得问问克劳迪和薇妮娅,她们愿不愿意一起去。“有我们两个就够了,再随便找几个人就行了。对了……你小子不是有很多女朋友吗?克劳迪也在吧?”“她们去不去,还不一定呢。”“嗯……那好吧,我去找其他人。怎么样?要不要再喝一杯?”“好啊!”公会里,依旧热闹非凡。老金和柯布森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些酒菜,一边喝酒,一边聊着各自的近况。不知不觉间,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老金也有些醉了。“那……明天见,蛮子。”“你小子,别喝多了,赶紧回家吧。”柯布森的酒量,老金可是见识过的,实在是不敢恭维。不过,让他送柯布森回家,他又觉得太麻烦。“哈哈哈,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放心吧,我没事。那我先走了,明天见。”“嗯,走吧。”老金和柯布森告别后,走出了公会。雪……还在下。他得赶紧去买件斗篷和一些防寒用品,毕竟,去雪山探险,可不是闹着玩的。护腿也要买一件,还有手套,要不要也换一副新的?他的棉甲,保暖效果还不错,应该不用换。对了,还得买个围脖。:()异世界社畜打工人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