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小赚两万
侯三操刀两百多斤重的野猪肉,犹如庖丁解牛,一把剔骨刀,在他手上,剥皮分骨,行云流水,十分丝滑。
小警花在一旁睁大眼睛,都看呆了。
“侯师傅,专业!”小警花给货郎侯三竖了个大拇指。
专业的事,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干。
野猪肉剔完骨,侯三又给那五头野兔子剥了皮。
不一会儿,肉摊子上就摆满了“野味”。
三百多斤的野猪肉,一百来斤的麂子肉,还有五头野兔肉。
“卖猪肉了,便宜卖了!”
小警花扯着嗓子吆喝,帮沈星招呼客人。
剥皮剔骨的杀猪佬活计,她不擅长,但招呼客人当老板,她却是十分熟络。
小警花本来就形象好,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声音还好听,像海豚音,听着人耳朵跟怀孕一样,十分舒服。
再加上,她又穿了那身皮。
这一吆喝,原本要跑路的顾客,又都折返了回来。
“吓死俺了,还以为这警察要抓俺呢,结果是来帮沈老板卖肉的?”
“这女警察谁啊,跟沈老板啥关系?不会是他相好的吧?”
“还是沈老板有本事,都能忽悠警察帮他卖野猪肉,牛!”
“警察都出来给沈总站台了,是不是说明吃野味不犯法了?”
“管他呢,先买十斤过过嘴瘾,好久没吃野味了!”
“……”
小警花一吆喝,肉摊子周围又6续聚集了顾客。
“警察同志,给我来三斤!”
“俺要十斤!”
“还有俺,俺十五斤!”
“……”
“买这么多,吃的完吗?”小警花嘴里嘀咕道,但还是称了肉,收了钱。
这野猪肉,按照以前,一斤得68块钱,不过沈星没想靠卖野味挣大钱,所以单价比较实惠,一斤三十块钱,比大集卖的猪肉,要贵一半。
不过物以稀为贵,倒也正常,今天就俩个野猪,下次都不知道啥时候有,过了这村就没店了,因此来的客人,都很乐意买单。
野猪肉都没什么肥肉,大多是瘦肉,肉质柴,味道也比较膻。
城里人一般都不爱吃野猪肉,但这里是长白山啊!
长白山那是啥地方?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狩猎天堂!
以前那资源,一句话概括,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
可以说,住在长白山周围的村民,家家户户以前墙上都挂着双筒猎枪!谁家没有个老猎户啊?
既然是老猎户的子孙,体内流淌着猎人的血脉和基因,对于野猪野麂子这些野味,自然十分狂热,想祛掉野猪肉身上的膻味,把它变成一锅美食,不要太简单!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猎户们自然形成了它们专属的饮食习惯。
别的不说,就说沈星那一叔一伯,白叔和五伯,在烧野猪肉这一块,那是一把好手,一手“酸菜炖野猪肉”,都能把隔壁小孩馋哭,口水直流三千里!
来沈星这买野猪肉的顾客,基本都是老猎户的子孙,又或者是女婿侄子之类,他们自然不缺除膻把野猪肉烧成为一锅美食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