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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第1页)

她从神魔狱里走出来,在一处灌木丛边俯下身子,扒拉掉上头的落叶,露出下面的笼子来。猫妖瞪着幽深的大眼晴望着它,表情茫然。

长天忍不住道:“你为何要救它?这猫妖的血统低劣至极,连大妖血脉的十万分之一都没有,此生能晋至化形期就是祖宗庇佑了。”在他看来,这猫妖没有被救的价值。宁小闲在宝贵的逃命时间里还要反身去拿笼子,实在让他大出意料。

他评价外人还是这般毒辣啊。很久不曾露面的穷奇赞道:“当然是因为女主人善心大发了。”

她能说是这猫妖绝望悲伤的眼神触动了她柔软的内心不?神魔狱当中的三只雄性,一只是纯血的神兽,一只流着一半的妖怪血脉,一只干脆连形体都没有,直接画形于丹炉上。对他们说感性。他们能理解得了么?

既然追兵已去,这儿又离隘关不远,应该没有什么大妖怪会突然窜出来阻住去路。她举起笼子,对着里面的猫妖认真说道:“我知道你能听懂我说话。嗯。若你不突然发狂跳起来抓我,我就将你放出来,如何?”

那猫妖茫然点了点头。

“你自由了。”宁小闲将笼上的纸符一把撕掉,打开了笼门。随后转身走了。

“就这样?”穷奇疑道。女主人也是一肚子鬼主意,她将这又小又弱的猫妖救了出来,应该是有什么用途吧?

“就这样。”她不满道,“你那是什么语气?”偶尔帮扶一下弱小,她还是做得到的,前提是不危及自身安全。这猫儿让她联想到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比这猫妖还无助,它好歹是个妖怪啊,她却是连力气都小得可怜的凡人女子。若没有遇上长天。她这辈子说不定都要窝在那个小小的山村里。熬不过时间的摧残。最后嫁给一个莽汉吧?

也许到了最后,她会连华夏那片生养她的土地都慢慢地忘却了。

现在,她有了一丁点儿力量。为何不顺手帮一帮这只小妖怪呢?它实力那么低微,连害人都不能够。

哪知往前才走了几步。脚下就传来绊到东西的感觉。

这条小路上明明连块石头都没有!她这一惊非同小可,低头一看,却是那只猫妖跟了上来,正贴着自己的脚踝撒娇。

咦,这小家伙有点古怪。

别说是她了,就连狱中的长天都轻轻噫了一声:“奇怪,这猫走起路来居然半点声响也没有,连我不仔细去听,都听不到它的脚步声。”

但凡是猫儿,脚上都生有软垫,行走时又缩起了爪子,悄无声息。然而她的五感已经远超常人,更逞论神魔狱中还有一尊五感更是远超过她的神兽巨妖,若连他都说这猫妖的脚步太轻,那么它就真的有些古怪了!

“你身上有些古怪呢。”她俯下身,对这猫妖轻声道。

猫儿立刻来了精神,仰起脖子冲她喵喵喵叫了好几声,似在倾诉。

宁小闲一头黑线。她是人,听不懂猫妖的语言啊!

神魔狱中,长天沉沉地喝了声:“穷奇!”

穷奇不情不愿道:“不过是只低贱猫妖的话,居然也要我堂堂穷奇大人来翻译,啊呀!”随后惨叫一声,估计是被长天叩了个板栗,这才闷闷道,“这猫儿说,它自生下来体质就比其他猫妖更弱,很快就被母亲遗弃了。不过它的脚步也比同类轻了很多,能够瞒过许多妖怪。嗯……它说它也不知为何会这样。”

猫妖见她能听懂自己的话,大喜。她一路走,猫儿一路跟,口中呜咽不停,时不时还趴到她脚背上和她撒娇,这德性和一只普通的家养宠物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她忍不住蹲下来挠了挠这猫的脖子,就见它立刻软倒在地,眯起了眼,一副享受至极的模样。长天忍不住怒道:“这猫妖不仅弱小,竟连妖族最基本的尊严都不管不顾,早知如此,不许你救它!”

穷奇偷偷斜望了他一眼,心道神君大人,您这是生气还是妒忌呢?

她嘿嘿干笑两声。救都救了,现在才来反悔又有何用?再说这猫妖自身弱小,撒娇卖萌何尝不是一种生存策略?这就好像富贵人家养的狗摇摇尾巴就可以三顿吃肉,而野外的狼也许得瘪着肚子喝上好几天的西北风一样。当然,这话儿可不能跟长天说,否则他会觉得妖族的尊严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男人的自尊心,真是一样很微妙的东西。

她被笪紫追赶了一路,两匹马儿留在了隘关根本牵不走,其中一匹就是那机灵的老马了,不过这马儿留在人烟最多的地方,比跟着她上路更好。她自来很少做这赔本买卖,一想到从那隘关逃出还失了两匹马儿,心中就有些郁闷。

现在她只能步行前进了。好在身边这猫妖没事就绕着她转圈圈,卖足了萌态,倒让她心中的闷气稍解。

穷奇尽管心不甘、情不愿,却无法违逆女主人的意志,所以她很快就将这猫妖的身世套了出来。原来它的年纪都有六十多岁了——听到这里,长天摇了摇头,一只猫妖活到六十多岁还要靠卖萌过日子,这混得也太凄惨了一点——它自知无论是血统还是实力,都是炮灰级妖怪中的炮灰级,甚至没有任何妖宗势力肯收留它,于是这么多年来,一直过着奔波无定的生活。

幸好,它有一项无人能及的天赋,即是走起路来悄无声息,甚至能瞒过许多大妖怪的耳朵。它靠着这项本事,总能从别的妖怪或野兽那里偷到一点残羹剩饭,勉强喂饱自己的肚皮。听到这里,连穷奇都忍不住要翻白眼,这当了妖怪的居然还打不过普通野兽,今儿真是开了眼界啊。

宁小闲对此却没有太大感觉。这猫妖不似妖怪,反倒像只普通的猫咪,笨一点,生活艰难一点,有什么不好理解的?“那你为何跑到那老人家中去住了?阿……花。”

这名字取得实在是极品。不过猫妖显然听惯了,顿时连耳朵都耷拉下来,低头走了半晌,显得很是沮丧。

四十年前,它才仅是二十多岁。妖怪寿命长,自然生长得比普通野兽更慢,它又很早就被遗弃,始终体弱多病,二十多岁时也不过比兔子大些儿。有一日,它被老狼叼在嘴里,眼看要变成人家的盘中餐了,正好年轻时候的祖父经过。当时他只有十七岁,正是血气最旺的时候,于是拿柴禾将那老狼惊走了,救下了这只猫妖。

它还记得这少年当时很温柔地抚了抚它的头,又采了草药敷好它的伤口,这才将它放走。

一眨眼过去了四十年。当初的少年已经变成了年近六旬的老汉,它却没什么变化,还是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虎皮猫,只是对自己这条命更加仔细小心了。

终于有一日,它找到了这老头子。这个时候,他的儿子媳妇已经死在一场大灾之中,只留下一个粉嫩嫩的婴儿。阿花也没别的本事,看老人家中做面食生意的,家中的米面常常被老鼠偷吃,损失不小,于是留下来帮他驱鼠,竟是恪尽职守地履行一只普通家猫的义务,长达七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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