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后来开始发、发照片,我们才又聊起来的。”
所以,如果加的是别人,可能从一开始,他们就不会有聊天的契机。
“嗯。”楚洵看了他一会儿,忽然将他完全抱进怀里,让他坐在自己身前的床上,低声道,“其实我喜欢你比他早。”
方知墨正轻轻拨着他前额被浴室水汽沁得微湿的额发,没太听清他说什么:“啊?什么早?”
楚洵沉默半瞬,“我说我喜欢你其实很早了。”
但早也没用。谁让他那时候年龄小,装逼。
方知墨对他的最初印象其实没猜错,他还真就是那种对着情书面不改色、直接目不斜视走过的男生。
年少轻狂,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家境好,又长的帅,走到哪里都受人追捧,很难不装不傲。
有的人这样,可能就成了魏明轩,什么都玩玩儿,但什么都不在意。不过放在楚洵身上,就成了目空一切的无视。
那时候他骑着摩托车飚到校门口,方知墨穿着白衬衫抱着琴谱,正和朋友说说笑笑,忽然就被摩托车的轰鸣声吓得后退三步。
再抬头看他时,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好看得要命,但看着他眼神,就仿佛他是个什么洪水猛兽。
楚洵等他走远,摘下头盔,“啧”了声,突然就觉得看眼前这辆花大价钱改造过的摩托哪里都不爽。
后来也没想过要见面,只是总有点想往他在的地方去,所以在大学之前,也没再见过几次。
青春期疾驰而过的心动,真的就那么驰过去了,没有去追。
只是过了许久,又在海大看到他,楚洵才发现,那辆列车好像还停在原地。
他起先甚至没意识到那是喜欢,只是在舍友醉醺醺提起方知墨的时候想拿块抹布把他嘴巴塞上,只是性幻想对象从高中起就好像一直是他,只是会忍不住去看他新春音乐会上的表演,录下来,然后一遍一遍看。
一直到再次因为某种奇妙的缘分而联系在一起,楚洵才发现,从生理性和心理上的渴望占有,原来从一开始起就可以那么强烈。
所以,当他知道魏明轩或许只是差了那么一点运气,才没能先他一步走进方知墨心里,他又怎么能不后悔没有早一点。
方知墨不知所措的看着他,眨巴眨巴眼睛,回忆了一番这人前前后后的话,终于有点明白楚洵在意的点到底是什么了。
他看了他一会儿,终于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
楚洵抬眼,方知墨就立马收了笑,只在唇角抿出一点点笑意,认真道:“其实,我念幼儿园的时候,就有小朋友来送情书。”
楚洵:“……”
“后来上了小学,中学,就更多了。”方知墨还拿手小小地比划了一下,“桌子里面都放不下那种,到了圣诞节,还有一柜子苹果,我一推桌子,全部都滚出来了。”
他描绘得活灵活现,几乎能想象出来当时还小小的方知墨有多受欢迎,毕竟跟现在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