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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傻了吧唧的傻狍子(第1页)

剥皮这种手艺,陈志恒作为一个猎人也是很懂的,为了保证狼王皮毛的美观,他决定先从肚子开始。

野兽都是肚子上的毛短,背上的毛长,是逐渐过度的,为了保证割开的两边,最开始必须弄成筒状。

支起一个粗树枝做横杆,绕在狼王的腹部,陈志恒聚精会神的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这一段我本来想细着写完的,不过好像过不了审,就粗粗略过吧,见谅)

……

完整的皮毛取下来之后,工作不是到这就结束了的,野兽的皮毛都含有较大的油脂,除了味道大之外,也会在失去温度和血液供养之后很快的变形、变硬,逐渐腐坏,此时是冬天,腐坏的问题不需要太过考虑,但是硝制皮毛的前提工作还是要做一下的,不然这张皮子就毁了。

在真正拿回家处理之前,陈志恒要先在山里把它简单的处理一下,具体就是皮子反绷在一棵粗细差不多的树上彻底的用刀背刮去油脂,然后用烧火的草木灰混着雪水将皮毛外层仔细清理揉搓一下,去掉油脂,这样,在真正的处理这张皮子之前,它就不会坏了。

……

陈志恒处理皮子的时候,小东就一直在旁边看着,这让陈志恒发现了自己这个小老弟的另一个做猎人的优势:他不怕血腥,而且不怕这个味道。

白山黑水猎鹿人,听起来很美好,很浪漫,好像眼前都是鸟语花香,清新空气一样,其实做猎人天天和野兽草木为伍,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有多少猎人是因为受了不得不退出这个行当的伤,才黯然离去的呢?

陈志恒只能说,不多。

起码,和受不了辛苦、寂寞、恐惧,受不了自己身上洗也洗不净的油味儿,受不了野兽那股味道和别人躲自己时眼神的那些相比,不多。

小东第一次见这个,这可比杀鸡啥的要吓人的多,陈志恒一开始还想着,只要他不直接吐地上,就算他有天赋。

没想到啊,这小子确实有点虎。

…………

收拾好了狼王的皮毛,陈志恒是实在没有精神头儿在去收拾那两头狼的皮了,这皮匠的活儿也真不是个轻巧玩意儿,加上他半夜刚睡着就被叫醒,满打满算也没睡上一个小时,硬生生忙活了一宿。

现在能挺着,纯粹是他年轻,这要是换他上辈子那个被烟酒和那啥掏空的快50岁的身板,早就放挺了。

饶是如此,陈志恒现在也是一点也不想再扒剩下那两头狼了,可这玩意儿就这么放这也不是个事儿,狼肉不好吃,甚至可以说是非常难吃,这也和陈志恒之前说过的,吃肉的鸟不好吃,吃谷的鸟才好吃的言论是一个道理。

狼的肉是不值钱的,根本卖不动,它身上的全部价值都在那张皮上。

盯着那两头放完了血的狼看了两眼,陈志恒估算了一下它们的重量,回头看向小东。

“小东,精神头咋样,能干动活儿不。”

“能啊哥!我、我其实来了到现在,就砍了点树枝子,剩下的啥也没干,火都是你点的……”

“嘿,也是。小东,把这俩狼扔爬犁上咱们拉着它走得了,总共一百来斤,拉就拉着吧,扔这雪里,这皮子就废了,再来一趟不值当。”

“行啊,我行!”

到底是大小伙子,熬夜一宿不睡觉啥事不当,第二天还能没事人一样该干啥干啥,颇有上辈子陈志恒见到的那些大清早就网吧门口出来,精神奕奕的吃了早餐去打篮球的大学生的风范。

咋说呢,年轻就是好,年轻就是资本!

……

拉着两头狼和一张皮子,哥俩儿简单的坐窝棚里歇了一会儿,也轮班都睡了一会儿,算是补充了一下,早上这会儿其实最冷,最后还是小东又去砍的枝子生了火,才算熬过去。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哥俩儿把剩下的土豆也都烤了吃了,这年头的人是真好对付,昨天两顿土豆,今天一顿土豆,一连三顿都是土豆,吃的也心满意足的。

天亮了,陈志恒就该做决定,今天继续往哪边走了,其实刚才休息的时候他已经在想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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