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奚等车的同时,又在路边的长凳上坐了一会儿,肚子很不给面子的咕咕叫了一声。
今天晚上为了去看演唱会,唐明奚都没吃多少东西,现在折腾到了十二点,胃里早就空了。
这个点还开门的就只剩下全家便利店。
唐明奚认命的找到了一家便利店,进去之后,服务员已经在下架当天的面包,更换成日期更新鲜的。
他虽然饿,但没什么胃口。
唐明奚认真的在货架上看了半天价格,奶油面包是八块,巧克力可颂是十二块。
唔,不过他现在面包不想吃,酸奶也不想吃,干脆点了几串关东煮,加了一点儿甜面酱,走出便利店。
放在以前,唐明奚是绝对不可能在这种便利店里买东西吃。
哪怕是饿死也不会吃这种面粉做的肉丸子。
只是在纽约的三年,他早就习惯吃这些并不好吃的营养快餐。
毕竟离开唐家之后,就不是养尊处优的二公子了,吃穿住行都要花钱,唐明奚还是得节约一点!
当然,靠自己勤劳双手创造财富用起来也特别的踏实!
叶珩的迈巴赫停在马路对面,藏在阴影中,看了很久。
看到唐明奚进入便利店里,在面包架前面精挑细转,然后又端着一杯关东煮坐在了马路边上,小口小口的吃着丸子。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举动。
金融中心加班的白领千千万,每一个下来吃夜宵的人都会选择在便利店中买些实惠便宜的,有时候就站在马路边上解决晚饭。
正好垃圾桶也在附近,随手一扔就可以。
但他们都不是唐明奚。
不是他曾经精心照顾的小玫瑰花,会花整整一天的时间来精心打扮自己,在某一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故意说自己刚刚睡醒,头发还是乱糟糟的。
他知道他不太谦虚,但他确实姿态动人。
所以叶珩看到他的第一眼,爱慕的种子就悄悄发了芽。[1]
只是那个时候他们都太年轻,还不懂得怎么爱对方。
叶珩看得越久,心脏就越是难以承受针扎似的疼痛,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指因为疼痛而微微蜷缩。
像是从里面发了芽,带刺的藤蔓渐渐将他的心脏收紧,扎出无数个血洞,汩汩流血。
唐明奚吃完最后一个北极翅,喝了两口甜辣味儿的汤,潇洒的把纸杯子扔掉。
既然打车行不通,那就骑车吧。
唐明奚大概有七八年没骑过自行车了,偏偏今晚还倒霉,一脸扫了好几辆车都是坏的。
救命,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吗tvt!
虽然他家离金融中心确实不远,但走路也要十五分钟好吗,心累了。
唐明奚犹豫不决的时候,一辆taxi悄无声息的停在他身旁:上车吗,帅哥?
没想到这个点还有空车,唐明奚吓了一跳,就跟想睡觉马上来枕头一样,巧合的也太不可思议了!
但他太困了,没多想,而且这边灯火通明,回家的路都是大路,完全没在怕的。
下车时,唐明奚扫码给车钱,司机大哥忽然一挥手:不用了!有人给过了。
唐明奚:?
司机大哥仿佛火烧屁股一样,送完唐明奚下车,一脚油门下去,消失的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