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蓁浪费了好几张贺卡都没把字写对,后来她干脆就把“圣诞”写成“圣旦”——她还以为圣诞的诞可以和元旦的旦通用呢,结果又被田文香笑了,简直尴尬死了。这么回忆起来,她似乎经常被田文香嘲笑。叶蓁蓁觉得自己小时候还真是个抖,就这样她还把田文香当成最好的朋友。但叶蓁蓁现在回忆起来,并不觉得田文香把她当成最好的朋友。因为她在买贺卡的时候忽然想起来,她小时候曾经省吃俭用地省下零用钱,给田文香买了一个十分精美的折叠贺卡。可那一年,田文香只给了她最普通的、一块钱的那种贺卡。如果田文香没有钱也就罢了,可偏偏叶蓁蓁恰好看到了田文香送别人明显就要贵很多的贺卡。叶蓁蓁当时心里就不大好受,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同等的回报。让她伤心的不是贺卡的价值,而是她在田文香心里的分量。或许就是因为这点点滴滴的小事吧,重生之后的叶蓁蓁和田文香没有以前走得那么近了,她还是更喜欢和陆兰琪、邵佳敏还有王可萱相处。圣诞节当天,班级里面乱成一团,大家一早上开始就相互送起了贺卡,班主任老师提醒加警告了好几次,都没能让同学们静下心来学习。一整天下来,四年一班的教室就好像一口大锅,锅里面是烧开的沸水,班主任这个“锅盖”怎么压都压不住他们。邵佳敏在课间接到叶蓁蓁的贺卡时,忍不住惊讶地说:“老叶,你发财啦?竟然送我这么好的贺卡!”叶蓁蓁的确是“发财”了。前几天编辑告诉她,《清清子矜》的三审已经通过了。三审就是终审,也就是说叶蓁蓁的小说可以出版了。叶蓁蓁感觉像做梦一样。顺利得不可思议。虽说前世她也出过书,但都是投稿过好多次,经过好多次失败的,没想到这次竟然这样顺利,一投就中了。就是谈合同的时候,叶蓁蓁有点为难。签订合同时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可叶蓁蓁现在连个身份证都没有。要是编辑知道她是一个十岁的小学生……会不会被吓得当场退稿啊?或者怀疑她写作的真实性?事已至此,叶蓁蓁实在是不能再瞒着妈妈了。不管她是想以自己的身份签合同,还是用妈妈的身份证,都必须让妈妈知道才行。可妈妈的反应大大出乎叶蓁蓁的意料。当赵秋月听说有人要出版女儿的小说时,她的,都没有看到什么羞羞的情节。不过她还是很惊讶,不敢相信这是女儿写的。“妈妈,编辑那边还等着我的回复呢,您看……是不是用您的身份证签合同比较好?”赵秋月刚过完三十五周岁生日没多久,这个年龄写言情小说并不奇怪,如果用妈妈的身份证,想来不会引起编辑的怀疑。叶蓁蓁本以为妈妈会答应下来,谁知赵秋月却说:“不行,你问问那个编辑,你是未成年的话该怎么办。这是你的书,不能以妈妈的名义签合同。万一将来你红了,人家怀疑妈妈是你的代笔怎么办?”叶蓁蓁汗了一下,心想着她就一个小透明,有谁会扒她啊,妈妈想的也太多了吧!不过赵秋月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从长远的角度看,只要叶蓁蓁打算坚持写下去,迟早都得用自己的身份证签约,总不能一辈子都用妈妈的名义写作吧。叶蓁蓁就回去把这事儿和编辑说了一下。其实未成年出书这种事并不是没有先例的,叶蓁蓁也知道该怎么操作,就是把户口本复印件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发过去,然后签合同的时候作者本人和监护人一起签就好了。有的公司监护人还要单独签一份声明,证明合同有效。叶蓁蓁之所以没有一开始就这么做,一方面是嫌麻烦,另一方面就是不太想让编辑知道自己的真实年龄。她不想用自己的年龄为噱头进行炒作,可编辑如果知道了她年纪小的事实,很难不以此为卖点——毕竟未成年出书虽常有,但大多数都是十六七岁的。十岁的长篇小说作者,真不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