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粒是可可基的老板。
也算是一个挺有能力的混混。
年轻的时候跟着大佬们混出一片天地。
如今年纪上来了后,就自己开了家快餐,慢慢不走那条路。
还别说他运气不错,店开起来后生意一直不错。
而且他在进货上花了点小心思,用死去的鸡充当活鸡肉,赚的自然就多了。
如果没有那天的事的话……
一想到那一天,打坏了那么多的桌椅餐具,甚至因为打的太激烈,连账多逃掉不少。
陶粒就觉得心脏一阵揪着疼。
真的,他在这行当的时间也很久了,第一次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一面是剑哥啊,湖口县里响当当的大佬,另一个,自己哪敢找他赔钱,特么的剑哥多弄不过他。
陶粒正在回忆自己的那些个惨状。
就忽然发现有人敲门进来了。
“老板在吗?”
陶粒这些天正忙着重新摆桌椅,所以头多没抬。
“没看到我贴出去的条吗?停业一周,你下个礼拜再来吃……”
没说话的话生生吞了回去。
“是你……”
陶粒多快哭了,这一位不是那天打砸了店铺的。
他还记得当时黎树有多恐怖。
一拳连猛虎都挨不住。
“你不会是来找我麻烦的吧!”
虽然久不在江湖,但其实洗白是不可能洗白的,陶粒也早就有这个觉悟。
然后就见眼前的少年摸了摸鼻子。
“找你麻烦?你算哪根葱啊?”
“对对,我是葱!”陶粒欢喜极了,这么说来他真是来吃饭的,哪怕不给钱,自己也认了啊。
至少没大损失。
“去把剑哥联系过来,他的八万该还了。”
黎树一番话,差点就让陶粒吓得蹲在地上。
剑哥是什么人,他一个小混混,还没混出来名堂的小混混敢找他,那就真的是找死了。
“你要是不去找,那我自己去,到时候你这个炸鸡店还能不能保住我就不打包票了。”
“我给剑哥打电话!”
陶粒颓然。
双方他一个多惹不起,所以还是有点觉悟赶紧把事情给办了吧。说不定到时候黎小田一高兴,不就不砸他的店了。
挂断电话,陶粒就一脸献媚的看着黎树。
意思是想说我办事的能力是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