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拂着裙子,那些珠子并不重。布料本身很轻,简直有如空气,在她的手指下发出沙沙声,柔软而闪亮。她从没见过比这更美的东西,从来没有。而她母亲曾经拥有过不少参加舞会穿的漂亮衣裳。“你是怎么办到的?”她转向明克问道。他怎么可能变出这样的戏法?他的双手在空中一挥。“魔术。”他说道。她顿了一秒钟,突然蹙眉环顾四周。“你的狗呢?”这真是一个笨问题,他的狗当然不可能送来这样一件衣服。然而她发现自己已经有好几天没见到那条狗了。“你的狗呢?”她又问了一遍,这次有点害怕。他蹙眉。“云妮,我有些事要告诉你。这个星期一我把狗和鼬鼠都卖掉了,包括笼子、工具和顾客名单。我再也不需要它们了。”“你瞧.”他继续说下去。“等这件事完成后,我想去当某位绅士的贴身男仆。弥顿说他在新堡的弟弟可以给我一份工作。”他让这话被听进去。她的胃一凉。他说出了一个新的地名,他要走了,而且已经有目的地,新堡。“弥顿说我很有个性,可以吸引那些连袜子的左右脚都分不清楚的年轻绅士,我也赞同。我一定可以把一位绅士照顾得很好的。”他大笑。“虽然照这件衣服看起来,我或许更适合当个贴身女仆,不过没有人会雇用我的。”“但是当贴身男仆对我有好处,也比较安定。况且我又会写字和算数,他们说我可以替绅士们记帐,并且记录他们的约会行程。这工作有份好薪水,而且值得去做。不管怎样,我都不需要狗了,而且那些动物们也得不到需要的运动和照料,最好的办法是把它们给卖了。至于魔力——”“不。”她惊吓地说道。“它最值钱,云妮。”“它是你的宠物。”“它是我的朋友,绝对是。但是你瞧,那地方在新堡,他们绝不肯让我带狗去的。”他顿了一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弥顿说新堡的那位绅士自己养了狗,而且都是纯种的。他绝不会肯让他的狗儿们和我的混在一起。”他朝她微笑一下.充满男子气概。“我对魔力说了我打算做的事,它说它也不要去。它很喜欢李泽的母狗,简直就爱死它了。它们现在每年都会生一窝小狗。事实上那些小狗一生下来就很抢手,有一大堆人等着要。带走它就太自私了。”她试着学明克用理智的角度来接受狗被送走了的事实。她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它很漂亮,但却令她流泪。她伸手掩住嘴巴。“怎么了?”他说道。“怎么了?别这样。”他握住她的肩头。“不,”他责备道。“我要你收下这件衣服,我很乐意把它送给你。你不喜欢吗?”“噢,我喜欢。”她哭着道,想要微笑,结果弄得更糟。她抽着鼻子。“噢,它好漂亮,明克。好漂亮。”可是他,噢。他让她感动不已。然而看着那件衣服,又令她感到害怕。因为她不愿意多谈,他也不去看那件衣服,只是高兴地笑着——傻瓜——咧嘴笑着扬起了眉毛。“我会带着费弟,如果她撑得住。必要的时候,我会偷偷把她带进我的房间里。”他又加上一句道:“今晚和我一块儿去。”云妮朝衣服皱眉,然后又望着镜子里的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一个他拿狗去换来的夜晚。然而他是如此地了解她。说道:“云妮,别再犹豫了。我不能什么都要,可是这样也不错啊,一个穷人比富人更了解什么是有价值的东西。我当然爱那条狗,可是我更爱你;我想要一个有热水可用、有书可看,还有足够的钱可以让我的弟妹们有个好的开始的生活。即使你已经有礼服了,我还是会把那些东西卖掉。但是既然你没有,而我要去的地方应该可以赚更多钱,那么送样礼物给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他笑着。“再说,魔力并不会就此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他用指背轻抚着她的脸颊。“正好相反。我希望我们一起拥有这个夜晚,一个神奇而特别的夜晚。你有鞋子吗?”他问。“没有。”他大笑。“那就穿着袜子跳舞好了。”她哼了一声,终于有点笑意了。明克为了卖狗给她买衣服的事反而安慰着她,多么典型的他啊!纯真而可爱的典型。噢,她是多么爱他。明克有颗高贵的心,他的内在比一位真正的绅士要好上许多;他一直是如此。一种慑人的事实冲击着她:没有了他,生命将不再相同——因为将无比贫乏。赖氏兄弟真的是迟到了,如果他们真有打算要来。在等待当儿,云妮把她以前的学生,也就是新任公爵夫人的来信内容告诉了他,然后说出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