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霍琚懵住,一个画面飞速掠过脑海。
“我跟海盗战斗时受的伤好像也比从前痊愈得快。”
“你受伤了?哪里?我怎么没看见?”凌息着急扒拉霍琚的衣服。
霍琚连忙按住他的手,“一点皮外伤,早好全了。”
霍琚给他指了指臂膀的位置,别说伤疤,连肤色差都没有,由此可见霍琚的伤口恢复得多快。
“你这是……变异了?”凌息喃喃自语。
霍琚听不明白,剑眉聚拢到一块儿,感觉不像什么好词,“会有影响吗?”
凌息摇摇头,“我猜你可能和我混久了,身体朝着我的方向改变了些。”
“不是经常有那种,夫妻在一起生活久了会越长越相似吗?大概类似这样吧。”
其实凌息也不太清楚,但目前来看霍琚的变化都是好的,也是自己的突出特性。
脑中蓦地记起在末世经常有一些所谓的科学家抓走新人类做研究,试图用他们的鲜血基因把普通人类改造成新人类。
有没有可能,霍琚长期和他生活在一起,吃多了他的津液和哔液,使得身体起了微妙的变化?
凌息将自己的猜想告诉霍琚,霍琚闹了个大红脸,把脑袋扭到一边去。
见他这样,向来放得开的凌息莫名其妙跟着羞红脸。
“先……先观察看看吧。”霍琚磕巴吐出一句话。
凌息望天,脸颊热得冒烟,“噢……好。”
霍琚转头瞄了眼凌息,不想凌息同样在偷瞧他,四目相对,两张脸齐刷刷涨得通红,像刷了红漆。
心脏怦怦乱跳,如同在路边偷摸捡了只小奶猫揣进怀里,结果在门口碰上家长,盯着你问衣服里装了什么,你肾上腺素飙升努力撒谎掩饰,小奶猫却毫不知情地用小爪子踩奶。
那一秒你张皇失措又幸福无比。
“要不要接个吻试试?”凌息尾指慢慢挪动,勾住霍琚尾指。
霍琚呼吸一滞,回过头,双目灼灼凝视眼前人,斩钉截铁:“要。”
尾音吞没在四片交叠的唇间。
宁王封地的百姓迎来了大丰收,大片大片成熟的红薯从泥土里翻出来,扒开一颗还有另一颗,扒拉不完根本扒拉不完。
“好多……好多!好多红薯!”
“额滴个老天爷,额不是在做梦吧,咋啷个多红薯?!”
丰收的喜庆传遍整个封地,留足自家的口粮,仍余下许多可以拿去街上售卖。
伴随道路的修缮,前往闭城的商贾络绎不绝,红薯一冒头便引起了他们注意,妥妥的商机啊!
红薯方便储藏,耐得住磕碰,比旁的水果糙多了,加上宁王封地内的水泥路越修越长,地面平坦,大大减轻了运输时的损耗,嗅觉灵敏的商人大胆下乡,直接找上老乡大量购买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