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苗苗原生家庭富贵,从小家里便有保姆和家政阿姨照顾,事事不用亲自动手,父母将他们姐弟都当成产业继承人培养,专业技术是牢牢掌握,但下厨房的事也真的是不擅长。
天知道她再次吃到火锅和烤肉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
何苗苗又道:“你跟凌朝在一起了?”
余幸没跟上她跳跃的思维,只呐呐的应声。
何苗苗也不在乎:“这家基因好,长相都过的去,你不算亏。”
凌朝从十来岁的时候便不在府上,那会儿她还没嫁进来,后来也没什么交集鲜少见面。
直到大半个月前,凌朝挨了一顿家法,血淋淋的被抬出祠堂,才远远观望一眼,但也看不清面貌,只依稀看的出身材高大。
今日才真切见了,的确是个面貌出众的年轻人。
“话说回来,我们不是第一批来到这里的人,也肯定不是最后一批,只是不知道其中的规律,也没处寻找,要不然倒也能抱团取暖。”
余幸点点头:“要是能知道其中的规律就好了。我和余云辉来的时候都是在下城区,我还好,算是有门傍身的手艺不至于饿死,余云辉是真的差点就活不下来了。”
“先不说我们为什么会来到这个时代,但万一有人又来了这里,却因为恶劣的环境没熬过去,那才是真的惨。”
余幸从来没觉得自己能在下城区生活的很好是因为能力出众,实话就是那里根本就不适合人生存,无论是不是原住民——如果当初没有青雅的帮助,可能她也就冻饿死在那个冬天了。
这也是为什么她至今都对青雅保持着一份感激。
何苗苗惊讶道:“下城区?我还从来没去过,那里是什么样子?”
她又仔细问了些细节,然后颇多感慨,最终计划将手下的一个织造工厂往下城区靠,提供一些劳动机会是其一,万一真的来了老乡,也能通过暗号第一时间对上。
“你觉得,我们的下一位老乡如果来到这里,他可能是哪方面的人才?”
余幸沉默片刻道:“医生,我希望是医生。”
在这个时代,缺衣少食都能用双手去赚,但医学上几乎没有什么发展。
她没有过强的身体素质,因此更不敢轻易受伤生病。
在这个医学落后的时代,即使只是简单的伤病,也可能会要了人的性命。
“但如果是像你说的,为了发展医学才让一个医生死掉,然后才能过来,那就不要了。”
余幸自己无牵无挂,但其他人却不是。
虽然这个时代医学落后,但谁也没义务要丢掉性命来扶贫。
何苗苗笑笑:“别这么沉重嘛,我也只是猜测而已,说不定真的只是巧合而已。走吧,咱们躲在这里已经够久了,也该吃饭了吧?我闻着香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