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幸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他这样的人,完全可以自主谋生,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
一边说着,认真道:“我想,他以后开个玩具店铺,做点私人定制什么的,应该还是有市场的也不耽误他做研究做实验。”
在桾都,有钱人遍地都是,他们也乐意为精巧玩意儿花钱。
可能前期也需要一些本钱投入,但余幸乐意出这个钱,就当是投资,风险也担得起。
凌朝心里那个犯酸的劲儿上来,梗在胸口,他倏然起身:“——你说实话,我到底哪里不如他们?”
先是于三儿,黑壮的跟乌木塔似的,然后又是这个余云辉,瘦的跟鸡崽子似的。
谁都能入得眼,就他不行!
余幸结巴:“怎、怎么突然说到这个?”
凌朝往前迈步逼近,但气势上并不迫人,反而带着一股鱼死网破的悲愤:“你别想逃避——你说,我要怎么做才能被你看在眼里?我到底哪个地方比他们差?”
他眼圈发红,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似的,吓得余幸手忙脚乱解释:“没有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对余云辉只是惜才,他又是我老乡没有别的,我才认识他几天啊。”
“那于三儿呢!”
凌朝凶巴巴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下城区的时候就觉得他好!”
余幸:“”
咳,于三儿是很符合她的审美。
人又踏实,又上进,虽说沉默寡言了些,可也不是什么缺点。
余幸:“那也不能说明什么我跟他一共也没说过几句话,又不熟。”
凌朝不依不饶:“不熟他会把簪子送到桾都去?他连地址都知道!你们肯定私下里背着我有来往!”
余幸耐着性子继续解释:“地址,可能是苔嫂子说的吧但是我已经写信拒绝了。我跟于巡城使不合适,他以后自然有别的良人。”
凌朝抓住重点,将信将疑:“你真的拒绝他了?”
余幸无奈:“千真万确,包裹也一并送回去了。”
凌朝:“可是你不是觉得他好吗?为什么要拒绝他?”
余幸突然鬼使神差的道:“可能是觉得你比他更好?”
凌朝:“”
他突然就把腰背挺直了,眼神自信:“我确实是更好。”
余幸:“”
她别过头去,笑出声来。
凌朝凑过来,要贴着人——这点习惯倒是跟大花一样。
可他那么高,只两步就把余幸挤得站立不稳。
余幸伸手推拒:“差不多行了,你要把我挤到火炉上去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带他去桾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