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鸭脚港的生活已经比下城区不知好了多少,有些事情她根本无法想象。
于是斯柳有些好奇的问:“老板是在下城区遇到殿下的?”
余幸:“对啊,那时候我在一家旅馆里当厨子,有天下班回家的时候,看到大花在水渠里。”
“那会儿它还那么小呢,小小一个猫攀在树枝上,差点就被水给冲走了。”
斯柳想了想:“殿下那时候应该正是稳定期之前,身体虚弱维持不了太久的人形态,原本不该继续外出公干可他性格特别的倔强,没人能劝的动他。”
余幸:“是所有人都有这个阶段吗?为什么凌念好像没这个烦恼?”
斯柳摇头:“他还不到年纪,现在只能长时间维持野兽形态,无法进行灵活切换战斗力也差一大截。”
余幸:“原来是这样反正那时候日子就难的,我丢了工作没有收入,就做各种零活儿,做枣豆糕去早市上卖,然后接各种喜事席面,挣点房租和吃喝嘛。”
斯柳:“还要养着殿下,真的很辛苦。”
余幸失笑:“那倒没有,有它给我作伴挺好的。”
她早出晚归,大花就在家里期许等候,即使是一只猫,也让人觉得安慰。
况且能有本钱走到鸭脚港来,大花也是有汗马功劳的,如果不是它连夜搬来许多昂贵的猫玩具,她要攒够这笔钱,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
那只鹿被拖到屋里,已经化的半硬不硬,斯杨力气大,很轻松就把鹿拆解开来,鹿肉整整齐齐的分割,然后切成片状。
平底煎锅上擦了薄薄的一层油,将鹿肉放上去炙烤,再用刷子刷一层盐水上去,油脂滋滋作响。
鹿肉滑嫩香醇,即使不用任何蘸料也香的人直吐舌头,三人埋头苦吃,全然没注意到身后的门开了。
凌朝站在门口,一脸震惊:“你们竟然背着我偷吃!”
“”
斯柳立刻站了起来,斯杨也是一脸羞愧,而余幸则无所谓的嘬嘬手指:“——你不是在值岗么?”
凌朝把罩在外面的披风脱下来,上面全是雪花,愤愤道:“今日轮到我回家休沐,只给了半天时间。”
余幸:“那你回来的挺巧——斯柳,帮他拉个椅子。”
又对凌朝道:“哪有什么背着你?只是以为你没时间,鹿肉性温,刚好暖暖身子。”
四个人重新围着炉火坐下。
凌朝吃了两片,果然是滋味醇香,他被烫的直呼气:“鹿肉?哪来的?”
余幸刚刚不小心把蘸料洒到手上,走到后面去洗手,斯柳便诚实答道:“昨天凌念小殿下来了,从林子里现打的黄鹿,所以肉质格外新鲜。”
凌朝:“?他怎么找到这里?昨天?”
斯柳:“应该是从凌寻老板口中听说的,半夜变作兽形态跳墙进来。”
凌朝脸色铁青,嚯的起身:“我非揍他一顿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