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过是芸芸众生的普通一猫,陷入感情什么的,不是很正常吗?
于是他赖在余幸身边不走了,除非是有什么过于紧急的事情发生,或者事态已经没法控制了,就短暂的消失半天。
并尽量不在外头过夜。
关于这个话题,斯柳跟凌朝进行过一次探讨。
凌朝虽然脾气不算亲和,但他并不是不讲理,一些劝诫还是能听的进去。
斯柳:“余老板是个善良的人,小动物养久了当然有感情,但您要知道,家猫走丢真的很常见的事。”
“余老板的生活非常充裕,时间很快就会治愈一切,综合起来,这是性价比最高的解决方案。”
凌朝:“不行,她离不开我。”
斯柳:“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呢?”
顶天了也只是几个月而已,又不是生离死别。
但凌朝满脸都写着不爱听,不接受,没的商量。
斯柳:“”
作为旁观者,她其实看的很清楚,比起余幸,明明是凌朝更不能离开这段关系。
只是嘴硬的不肯承认罢了。
一个半月之后,余幸又一次踏上了去往桾都的路途,这次是跟斯柳一起,坐的是同乡人的驴车,他会捎着她们到颈鸟镇,那里有长途马车可以去往桾都。
余幸抱着猫,左右摩挲,十分疑惑:“你好像比原来更烫了?是我的错觉吗?”
“虽然当暖手宝很好用,但这样是正常的吗?”
斯柳面不改色:“应该是对比的缘故。”
“天气冷了,显得热。”
余幸一愣,是可以这么对比的吗?
但斯柳不是爱开玩笑的人,而且猫看起来也的确很活泼,没有半点不适。
可能的确是她多想了。
在驴车上晃了一整天,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了颈鸟镇,不过当天的马车已经发完了,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才有另一趟。
两人歇脚在颈鸟镇的小旅馆里,坐在桌边等着晚饭端上来。
旁边的桌子上是两个壮汉,胡子拉碴邋里邋遢的,其中一个脑袋上似乎受了伤,还吊着胳膊,即使缠着绷带也能看出的血色。
他们脚边堆着大包小包的包裹,上面的标志和巡城使的一样。
有人小声议论说,这两个人是回来探亲的边防兵。
“真是可怜哟,鸳鸯关可不是什么好待的地方能保住条命都不容易。”
“说的是,三天两头的打仗,说不准什么时候就”
余幸愣住:“原来这个时代,还有战争吗?”
斯柳:“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