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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自从兼任了叶知秋的经纪人后,她发现自己忙得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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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太能搞事了!当然,是好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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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送别》、《水调歌头》也好,包括《囍》这个作品,叶知秋唱完就算,但对公司来说,要忙的事情还多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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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音乐平台上线、独家发行还是多平台发行、分成比例等等,这些涉及到如何将作品的影响力最大化转化为利益的问题,都是要坐下来慢慢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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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宋美来说,简直就是“幸福的烦恼”,后来和李文瑞一合计,干脆就高管方面的工作先放下,全力做好叶知秋与虞采薇的经纪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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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铺天盖地的综艺邀约,也让宋美头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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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脑全部拒绝是不行的,首先每一个节目组开出的价格绝对是超一线的水平,全给拒了不是和钱过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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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也不能一股脑全部拒绝,其中涉及到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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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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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这个圈子,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你吃肉,也要带别人喝口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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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红与不红的时候,一个明星如果火了,自己关起门来闷头赚钱,将别人的路堵死,虽然行为上没有任何问题,但这是会犯众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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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犯了众怒乃至被全行业孤立,那离凉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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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各大娱乐公司虽然互为竞争关系,但也总会有几个关系密切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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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这次发来的综艺邀约,就有来自于华海娱乐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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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叶知秋的性质有点特殊,他有自己的个人工作室,本质上与华海娱乐也是合作关系,华海娱乐自然要先问过他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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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加综艺这个事情,叶知秋倒没什么抵触,尤其是看到对方报的出场费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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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赚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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