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天生体格高大,再配上只露出眼睛的重甲和,连他们的战马的腹部都配上了护甲,几乎可以说是刀枪不入,冲劲很强,用于攻城略地,能以排山倒海之势压倒对方。他们占据了铁门关,易守难攻,我们必须将他们引出来,我查过了,此次蛮鞑子的主帅是他们王的二王子,名叫达尔西,善攻城,好猛攻,喜杀戮,达尔西是一个不容小觑的人,但却不是一个足够沉稳的将领。”百里故停了停,从桌上找出了一份卷宗,翻看着说:“蛮鞑子并非完全统一的部落,他们由六个不同的民族组成,分别是擅长隐蔽的无足类、攀爬能手攀禽族,无比凶猛的吠驮族、体型极其高壮的象狮族,聪明的半猴族和狡诈的九狐族,六个民族各有不同的特点,原本水火不相容,但因为都要在那片原野上生存,便将就地凑合在一起,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首领,然后在五年一度的烈焰节上选出统领六个民族的王,而哪个族的人成为王,他们便可高人一等。“达尔西是吠驮族的人,两年前的烈焰节上,他爹阿日烙以一敌五,当了新的王,达尔西也因此愈加骄横,他自幼便与攀禽族的人不和,阿日烙当了王后,达尔西多次挑衅,处处给他们使绊子,攀禽族的人忍无可忍,与达尔西以及吠驮族的人打了起来,达尔西拿着,率领族人,以撼人的力气和诡计将他们杀得七窜八逃,攀禽族剩下的人不知逃到了何处,蛮鞑子六个民族自此只剩五个,没有人因此会而指责达尔西,弱肉强食是他们生存的法则,而且他们还可以平分攀禽族留下的衣物牛羊,何乐而不为?“这次阿日烙派达尔西来,也是集结了五个民族的兵力,兵强人多是真,矛盾重重也是真,我们要做的,便是加重他们的矛盾,分而化之。”百里故目光如炬,看着墙上的地图,说:“让达尔西犯点错,象狮族来的副将安森虎视眈眈地盯着吠驮族很久了。”孟敛将四个被捆起来的士兵分别扔到了城中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迷惑蛮鞑子的方向,奇怪的是,外面并没有什么士兵来搜寻他们,不知是何缘故。孟敛回到屋里,看见秦真正在运功疗伤,孟敛也不打扰他,拿出纸笔来画蛮鞑营地的地图。画了个大致轮廓时,秦真运功完毕,他起身走向孟敛,看他在画地图,也没说话,走到一旁拿了个馒头,掰着吃。孟敛画好后,严肃地问:“你觉不觉得,我们昨夜做的一切,都太容易了?”“不觉得。”秦真自信地说:“你不知道,在中原武林里面,虽然我不精拳脚,但凭着我的剑术和轻功,那也称得上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蛮鞑子虽然人多力气大,但我们又不跟他们死拼,凭借我们的武功,惹了事立刻就逃,不难。而像师父那样的,不说武林排名,只说天下能做师父的对手的,不超过这个数。”他将两只手都举了起来,继续说道:“而你现在虽然没有我厉害,但我不得不承认的事,我在你这个年纪,不如你,只要你不荒废武功,好好练武,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定然会比我厉害得多。你我师出同门,我却技不如你,并非师父偏心,而是我在学武这条路上,不够你聪慧,有的人天生就拎清高低贵贱,而你天生就适合上马提剑。哪一日你离开皇宫,武林还有你的一片天地。”孟敛倒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回想往事,八岁入宫前,在孟家,他爹教他识字背书,她娘……教他内功心法,还有拳脚功夫,他那时候以为全天下的人都是这样子的,从小学文武,自幼通诗剑。入宫后,拜朴公公为师,跟着朴公公练武,朴公公说他的武功底子打得很好,他才隐隐约约地知道,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他有一个武艺高强的母亲,又得到已有大成的朴公公的毕生传授,他还年轻,缺的只是实战对敌的经验,他在历练中成长,假以时日,若去江湖上闯荡,定有一番成就。但这并不是孟敛想走的路,他学武,不因仇怨,不为名利,不求长生,他只是喜欢练武时那种酣畅淋漓、浑身舒爽的感觉,像是打捞起了一个个散落的碎梦,将它拼凑起来,靠近它,补足它,也正是因为他足够纯粹,不为野心所羁绊,所以他练得很快很稳,心无旁骛,便无束缚。达尔西冷若冰霜地坐在帐内,一个个地蹬扫着他的副将和心腹,看到安森时停下目光,阴沉地说:“安森,你的五环箭居然没有射死那个秦真?是因为他真的很厉害,还是……你有意放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