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不吃这个。”刘检嫌弃地给面包扔回桌面,“走吧,我们去吃个早饭,再一起去送东阳。”“行。”周启尊点了点头,拎起床边上的外套要穿。“你就穿这个?”刘检指着周启尊的衣服,“还是绿色的。”“去火葬场是不太好。”周启尊盯着外套说,“不过东阳肯定不会在意。我这一趟轻装出行,没带什么衣服。”“我知道。但还是讲究点,火葬场又不是只有咱一家,别丢人。”刘检说着,将手里的袋子扔给周启尊,“我给你带了件黑色外套,穿这个吧。”说完他转身往屋外走。“好。”周启尊扔了自己的绿衣服,边穿边跟着刘检出去。。周启尊和刘检在街边随便吃了口饭,然后一起去了火葬场。火葬场地理位置偏僻,就离雷东阳停尸的冰库不远。等周启尊和刘检到那,火葬场的车已经早早抵达。“不好意思,久等了。”刘检下车,拉上自己黑色外套的拉环。这一瞬间,周启尊心里突然生出了一种另人却步的实感。太真实了:“啊,真的要火葬了。就要开始了。”。从一大早开始,火葬场里就很多人了。死的活的,哭的嚎的。每一家都不同,每一家都相同。或许是安排好的流程。家属先围着遗体告别,对着遗体说出一通通类似的话,大多是用泣不成声的音调,或者悲戚疼痛的语气。随后,遗体被推进熊熊燃烧的大火炉,这时候家属就会被分成三种类型。一种是激进型,突然开始哭天抢地,甚至冲上去,作势要把遗体从锅炉里拉出来,虽然他们心里明白地知道不可能拉出来,实际上也很少会真的去拉。但就是要冲这么一下,像是对情绪的一种放任,好像不冲这一下就亏欠了。——他不是要拉回遗体,是需要有人将他从崩溃里拉回来。于是有了第二种类型——边哭边劝,边拉人。还有第三种类型,有这种反应的人,悲伤不比前两种人少,或许更多一些。因为宣泄不动。打落牙齿和血吞,他们站在后面,注视着,或飘移目光,什么都不做。放空力气,随自己的心绪无声起落。周启尊和刘检都是第三种类型。被周遭的哭喊声闹得脑袋疼,周启尊最后看了烧雷东阳的火炉一眼,转身出去了。他刚出来没几分钟,刘检也跟着出来了。刘检在周启尊身后站住脚:“呆不住了?”“嗯。”周启尊没转头,但往后伸出手,“给根烟,我烟抽没了。”“我烟都戒了。女朋友不让抽。”刘检虽然这么说,但手还是伸进兜里。“什么时候找的女朋友,结婚记得叫我。”周启尊这才扭脸看刘检,嘴角带出一抹笑。“去年找的。不用问,你还是光棍。”刘检咂咂嘴,手上掏出一只小盒子。小盒子细长的一窄溜儿,他打开,里头就躺了仅仅两根烟。“最后两根,我偷藏了三个多月没舍得抽。”刘检将烟递到周启尊眼皮底下,又从另一只兜里拿出个打火机。“这么磕碜。”周启尊拿起一根,叼嘴里点上,“烟都潮了。”刘检也将最后那根稀罕烟点上了:“甜蜜的痛苦,你不懂,等你身边有人了,你就明白了。”“有人了我也不用戒烟。”周启尊乐了下,“你忘了,我喜欢男的,不乐意伺候腻腻歪歪的小姑娘。”“是。”刘检脸皮微微抽了下。周启尊三十好几还德行有亏,可想而知,他年少轻狂是一门子丫挺揍性。他喜欢男的这个事,忘了怎么宣布的,反正他从没避讳,当初队里很多人都知道。刘检想了想,暴露的理由估摸非常简单。比如有人问周启尊:“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的?”周启尊直接大大咧咧来上一句:“不喜欢女的,我喜欢长得好看,白的,脾气利索的男人。”“当时真年轻。”刘检想想,一脸不堪回首的表情,“咱队里那时候还有人膈应这点呢,不过后来也没什么了。”一起扛枪,一起吃苦,一起救命。什么东西能超越生死的价值呢。那点膈应根本不值当。两码事儿了。“哎,对了,那时候队里都是光棍,就东阳有女朋友吧?”周启尊突然想到。“嗯。”刘检笑了起来,“他年纪最小,却是唯一一个有对象的,为这事没少挨收拾。”“啊,对,说起这个,你还记得这东西吗?我正准备给你呢。”刘检说完,解开了衣服拉环,从内兜掏出个东西来,“算东阳唯一剩下的遗物。”这玩意被他贴身放在内兜里,还用一块小手巾,两张纸巾里外包了三层,可见是个宝贝玩意,起码比他私藏三个月的两根烟重要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