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泥坑里打滚的艺人,越要做出风雅态度,否则成不了大气候。”真叫唐三爷言中,自打萧懒童“雅”起来,追捧他的人就又上了一层,不乏士大夫、大学士等名流,还有几位甚至以“门生”处之。而萧懒童则不时叫捉刀的师傅代作几幅书呀画呀,一幅往往置得百金余。自打尝到甜头,萧懒童便知举一反三,他又为自己摸索出了另外一项“风雅”的爱好——惜花。他在配春堂里摆满了鲜花,半醉时一手抚颊、一手抚花而细叹:“花儿呀,最能令人忘忧,却也最最娇嫩易逝!”客人们往往被这一幕触动得泪眼蒙眬,不知写了多少肉麻诗句来赞他。更有不少自诩的“雅士”不惜重金采购明葩奇卉来讨好他,而萧懒童早就和花市老板达成了协议,每一笔生意,他都要收七成的返水。花放在那儿,他也不好好养,专等花一死,他就上客人前头哭,“昨儿还珠玉烂漫,一夜间就花残香尽,朝喜花斗艳,暮悲花委尘……花犹如此,人何以堪!”就这么絮絮叨叨哭一场,安慰他的金玉锦罽紧跟着就来了。再后来,他又掇起箕帚畚锸,玩起了扫花葬花的把戏,还要上各大寺庙为“花魂”做法事,“花魂归何处,芳冢土一抔。尽日问花花不语,为谁零落为谁开……”简直浮夸到极致。客人们却十分买账,纷纷慷慨解囊。而每为花魂归葬超度一回,萧懒童也会在背后与掌庙的方丈五五分账。唐三爷取笑他,“你这位小朋友呀,叫你勤练些字画,跟杀了你似的,专拣这些巧宗。”萧懒童没骨头似的赖在他肩头,和他共饮着一杯酒,“三爷你听听我这名儿,五行犯‘懒’,勤不了。”他把酒递回他手里,唐席呷了一口,突然问他说:“你最初怎么就学上戏了?”萧懒童作势一叹,“你别看我这样,我祖上也发达过,我父亲做过官呢。我小时候随宦山东,后来家父被参劾——”“你等会儿,”唐三爷端着酒杯晃了两晃,“你上回不和我说,你爹是个名医吗?”萧懒童嘻嘻笑了,“嗐,编得太多,自个儿都记混了。”唐三爷更是哈哈大笑,没再接着追问他什么,好像他全都懂。那些你恨不得揪住头发连根拔除的记忆,那些连自己对自己都难以启齿的秘密,那些无以立锥的窘迫,无光无声的过往,疯狂的奔逃、荒谬的谎言……萧懒童隐约有知,三爷他真的全都懂,和他懂得一样深。于是他借着酒劲盖脸,反问了他一句,“你呢三爷?”“我?我什么我?”“你家乡何处?故人何在?最后怎么就成了‘唐三爷’了?”萧懒童定定地望向男人俊逸威严的脸孔,而对方却转望壁挂的一幅大字。萧懒童毕竟被他逼着断断续续地练过书法,写过九成宫,看得出那一笔刀裁的是欧体字,出处该是一句唐诗——“莫思身外无穷事,且尽生前有限杯”。但怪的是,唐家大宅的客厅里挂满了名家手笔,唐三爷卧室里的这一幅字却既无落款,亦无章印。而他的唐三爷就对着这十四个无主的墨字,久久不语。萧懒童蓦地里悟到了什么,脸上像被狠掴了一巴掌。他终于懂得了张客——他们都叫他“花狼”,当他看他时的眼神。他偶尔在唐三爷身边来来去去时,花狼会冷不丁地冒出那种眼神,萧懒童本以为那是带着不屑的嫉妒,而今他明白,那只是同病相怜:早已有人在他们俩之前来过了,把山川、星空和大海全拿走,只留下了卑微又易逝的边边角角,譬方说,狗的位置,譬方说,花的位置。萧懒童的心脏像琴弦一样被拧紧,好久没有过的感觉又再度袭来:要是他手头有趁便的工具,他就会杀人,或者自杀。他噌一下离开了唐席的怀抱,差点儿撞翻他手里那杯酒。为了掩饰自己,他摆弄起窗台下的一盆牡丹花,花朵的颜色猩红骇人,如铺张的血泪。“喜欢吗?”他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如常体贴而温暖。“这牡丹怎么这个样?竟比杜鹃还绝色三分。”萧懒童拿背脊对着他,不能够回头。“是变种,叫‘断肠红’。”萧懒童忽地真心实意怜惜起这花来,他将指尖抚着它的花瓣说:“把它给我吧。”“原就是给你留着的,回头叫人搬你那儿去。”“谢三爷赐我这断肠之红。”萧懒童眼看自己的泪珠子噼噼啪啪砸入了花泥中。那一天起,他就开始疏远唐席。怎么说好呢?现如今捧他的贵客不少,就连镇抚司的头子马世鸣都被他迷得颠三倒四,而这些人只要送他两身衣料、一柄玉如意,他就称心满意;可在唐席的身畔,他却永不能满足。不管他从他那里得到多少好东西,地位、名声、金子和鲜花、迷恋和激情……只要一天他没法得到他完完整整的一颗心,他就一天没办法说服自己在安适中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