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按照现场留下的痕迹来看,如果是缢颈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尸体应该会出现尸斑早现且显著、面部及眼结膜点状出血、大小便排出等体表特征,但是这些在蒋涵月身上都没有发现。
当沈婧苏掰开蒋涵月的眼睛想要检查眼部是否有出血点的时候,却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事情。
她伸出带着医用手套的手摸了摸眼球,没有正常眼球应该有的滑腻触感,取而代之的是抹在石膏上的涩感,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酒店冷库放着的义眼。
借助小镊子和剪刀,沈婧苏将蒋涵月的眼球取了出来,赫然发现手里的就是一颗义眼!
半圆眼球后的小钉子上,残留着黄褐色的污渍,沈婧苏把义眼放入证物袋留存,看着蒋涵月黑洞洞的眼眶,她感觉事情不妙。
接下来的发现更让人心惊,甚至整个鉴证科都为这次案件胆寒。
他们在蒋涵月尸体的腰侧发现了一道长40厘米的伤口,被缝合的非常精美,远看起来甚至看不出有一道缝合线。
一开始,鉴证科的梁安只以为蒋涵月是被取走了身体的一部分内脏,都想这是不是内脏盗窃组织的又一起罪案。
但是当沈婧苏沿着缝合线仔细拆开的时候,一团棉花从切口处露了出来。
这时候众人才发现,蒋涵月身体中原本应该有内脏的位置全都被一团团的棉花代替了。
登时,整个鉴证科都陷入了沉默。
当沈婧苏把死者蒋涵月身体内的棉花全部掏出的时候,蒋涵月只剩下一具空壳了,所有的内脏,包括脾脏、心脏、胃部甚至大脑,都被取走,转而用棉花代替,只余下骨架和棉花一同撑起外部一张皮。
而这些棉花也不是普通股的棉花,全都是专门用来制作标本,进行内部填充的高弹棉花。
看着一边高高堆起的,裹挟着或红或黄物质的棉花,沈婧苏当下就联系了苏弄玉,让她把老原带回来进行审讯。
这件案子已经远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简单了。
除了被填充的身体之外,沈婧苏还发现了,这具“标本”与其他标本制作的不同。
按道理,如果真的想要把蒋涵月做成标本,除了骨骼和外皮之外,完全没必要留下筋肉的,到底是时间不够充分来不及取掉,还是这是真凶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让蒋涵月面目全非?
蒋涵月身上的精密缝合,彰显着凶手是有一定外科手术知识或者经验的,否则不可能把切口缝合的几近完美,这也间接导致沈婧苏和鉴证科的人一开始没有发现尸体的异样。
李恩童真的拥有这种技术吗?
还有尸体里的内脏又去了哪里?
这些问题困扰着沈婧苏,尸检进度一度陷入胶着状态。
警局经过审讯和调查,发现了案发之前最后一个进入蒋涵月房间内的就是李恩童。
酒店监控记录中,案发当晚十一点许,李恩童敲响了她的房门,蒋涵月出现在了门口。
二人说了几句后,李恩童进入了蒋涵月的房间,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她从其房间内出来,这个时候的蒋涵月并没有出门,但是看李恩童怒气冲冲的样子,应该是和人发生了冲突。
而后,警察在李恩童的房间内又搜查出一个工具箱,正是沈婧苏在冷库发现的那个,上面有李恩童的指纹。
因而,李恩童作为本案第一嫌疑人被收押。
但是疑犯李恩童却反复重申,自己是冤枉的,并没有杀害蒋涵月,当晚她出来的时候,蒋涵月还是活着的。
由于蒋涵月的尸体内脏全部掏空、血液也被抽干,根本无法从尸僵程度、尸斑形状和尸体温度来判断死亡事件。
刑警只能通过监控录像和发现尸体的时间猜出蒋涵月大约是在李恩童进入房间之后,到尸体被发现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的。
再加上案发需要的时间,和掏空内脏所要耗费的时间,死亡事件又缩短到了案发当晚十一点半至次日早晨五点之间。
李恩童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自己的房间里会出现制作标本需要的工具箱,除了她自己的陈述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够李恩童当晚不在场,以及他离开房间的时候,蒋涵月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