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着一双好看的丹凤眼,但目光总是带着傲气,就像一个公主。
这样的女生,身边从来不缺追求者。
或者说直白一点,就是舔狗。
庄子昂也是其中之一。
毕竟前后桌坐着,朝夕相处,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难不对这么漂亮的女孩动心。
庄子昂掏出手机,发现有很多条未读信息。
其中三条,来自林慕诗。
“庄子昂,明早我想吃李记的生煎包,记得帮我买。”
“你今天怎么没来上学?也不回信息。”
“你要是继续玩失踪,我就不会再给你追我的机会了。”
虽然是冷冰冰的文字,但庄子昂还是能读出林慕诗那高高在上的口气。
老子都要死了,还管你给不给机会?
“你又不是我的谁,想吃什么我就一定要买给你吗?”庄子昂随手划走聊天框。
“你说什么?”林慕诗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以为自己听错了。
庄子昂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自己说话。
哪有舔狗这么横的?
“我生病了,请了病假,你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就惦记着几个破包子。”庄子昂摇摇头。
他承认,自己以前的确喜欢林慕诗。
但林慕诗对他始终若即若离,忽冷忽热。
感觉他快要放弃了,又会恰到好处地给一点希望。
就这么吊着,就是玩。
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庄子昂终于大彻大悟,想要立即停止这种无聊的拉扯。
老子没多少日子好活了,没时间陪你玩。
“庄子昂,你这是什么态度?”林慕诗柳眉倒竖。
“林同学,我本来就没有为你买早餐的义务,买了是情分,不买是本分,你好像没有摆清自己的身份。”庄子昂不咸不淡地回答。
“庄子昂,你真的是病傻了吗?你这样会永远失去我的。”林慕诗有几分威胁的意味。
颇具规模的胸脯,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凤眼,燃着怒火。
庄子昂眼神淡漠:“随便吧,说得我好像得到过你似的。”
林慕诗对庄子昂极度失望,气愤地转过头去。
实际上,她对庄子昂很有几分好感,毕竟他人长得帅,学习成绩好,性格也是暖男。
迟迟不答应庄子昂的追求,是还没到爱得死去活来那个地步。
不过你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追不到就轻易放弃?
追女生哪有你这么没有恒心毅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