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森林的掩护之后,行踪是相当容易被发现的,所以赢奚带去的,是最精锐的部队。他们的移动速度极快,在满是烟尘的广袤大地上快速的奔跑。…“大人,您的体力~”赢奚已经多大的岁数了,他这个年纪体能下降,是很正常的。不过赢奚的这属下,白操心了。如此大的事情,就算是耗尽所有的体力和力量力竭而亡,赢奚也不会有任何的可惜的,能完成这次任务,比什么都重要。“废话,老夫的实力,岂是你们能够揣测的?老夫当然没问题,告诉所有人,加快脚步,务必在天黑之前,抵达胡人的粮仓位置,距此也就二十多里地了,加快速度!”赢泽是一刻也不想耽搁,话刚说完,便奔出去了几十米地了十众将士看着赢奚如此的积极,笑了笑,便跟上了赢奚的脚步。野人部落统一了之后,变得和谐了很多,老弱妇孺,皆是被保护在了最后方,同粮仓的位置在一起。。野人虽然脑子不行,不过他们知道,粮草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一旦他们的粮草没了,这一场战争,也就差不多可以落幕了。“六六三”所以,粮仓所在的地方也有重兵把手。足足十万野人大军,不过呢,战斗力强悍的都被派往了前线,留在这里的十万野人,大多战斗力不太行的。不过,这十万野人大军,也强过了二十万的秦军。想要突破他们的防守毁掉粮仓,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毕竟这一次带过来的人手不到一万人,没办法,目标太大的话,大老远就被野人发现秦军的踪迹了。这一路上来,所看到的,都让赢奚感慨不已。这群野人啊,真是强盗,光看这片大地的景物,就知道,这群野人除了猎杀野味之外,就只会掠夺了。不论是谷物还是蔬菜,他们什么都没有种植,大片大片的地,都是荒地。其实,也并非野人傻,没能力种植作物,只是他们习惯了掠夺秦人的资源而已。他们也了解过,种植作物需要花费大把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将作物培育出来,是挺麻烦的,与其这样,还不如将时间和精力用在掠夺上。一年,也就掠夺那么个把月的时间,其余的时间全部用来上山打猎,锻炼身体,增强战斗力,好不爽快?看着空空如也的东胡,赢奚的气就不打一出来。“此次,必然要将这些野人都给灭掉!不论男女老幼!”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一点对于行军打仗多年的将士们来说,是不用说也能明白的一个道理。就算是老弱病残,也丝毫不值得同情。说实话,脑子真的是个好东西,野人真的是太需要了,粮仓这么重要的东西,除了重兵把守之外,还需要将防线往外拉很多0方便在被突袭的时候,提前发现状况,可以有足够多的时间进行反应和做出对策。可他们就是不会考虑这些,也不知道秦人的用兵之道。他们甚至觉得,他们换地方,不定期不定点的对大秦东境进犯,并且随时派人对扩大防线的秦军进行围杀,是一件相当有智慧的决策。这件事确实让大秦的东境有了很大的麻烦,不过呢,最大的原因是打不过,不是不知道怎么打。赢奚带的奇袭部队,十分的顺利,沿途并没有遇到敌18人,只是遇上了一些普通的野人人民,这些野人,没多少的战斗力。更何况,他们面对的是赢奚这位天人级别的强者,完全来不及做出任何的反抗,完全没有机会逃跑去报告情报,赢奚手拿把掐的,就解决了。胡人的粮仓很大,很大,建立在平原之上,已经非常接近了,可依旧没办法看到粮仓为了避免被发现,奇袭小队在接近粮仓的时候,全员趴在了地上,而赢奚此刻,正拿着地图在看。地图相当的精密,所以,凭借周围的环境,他判断出来了,他们距离胡人的粮仓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这个距离要是发动奇袭的话,不用几分钟的时间,就能打起来了。“左翼右翼各五百人,装备上强力连弩,战斗不打响,野人没有进入有效杀伤范围之内,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许开火,暴露你们的位置。“。“一百人的大宗师小队,跟本王一起,朝着野人的最前线发动进攻,拖住敌人,记住,我们是佯攻,在其余的人没有得手之前,必须保证自11己的存活!”赢奚安排的十分的清晰,一共分为三队。其中,实力最强悍的,负责佯攻,因为实力强悍,所以很轻松的能在野人的攻击中存活下来,他们可以和野人很轻松的周旋。另外一队装备好的,在两侧打掩护,提供强大的火力支援,分担一些佯攻队伍的压力。其余的所有上万人的精锐,绕后,在野人属于防范的时候,将野人的粮草烧毁掉。,!这么多的粮食,直接烧毁,真的是暴殄天物,不过没办法,他们带不走,若是青龙在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将这些粮食带走。眼下,也只有烧毁这一个办法了,毕竟自己得不到,也不能留给野人。赢奚一声令下,上万精英蹲着,以极快的速度进行移动,他们分别朝着两边前进,朝着粮仓的周围而去。尽管是蹲着的,身形被压的很低,但他们的移动速度依旧是很快,并且动静相当的小。这便是精锐的厉害之处,在看着绕后部队到了差不多的位置,赢奚一马当先的,直接朝着野人冲了过去。这老头年纪是大了,不过呢,他所展现出来的爆发力,那是相当的恐怖的。天人级别强者的实力,赋予了他极其恐怖的速度,正在巡逻的野人毫无察觉,便被拧掉了脑袋。外层的部分,巡逻人员比较松散,基本十几步才会有一人,这些人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士兵,他们的反应力和战斗力都是最低的。在天人强者的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甚至赢奚在很短的时间内放倒了很多人,巡视的野人都没有任何的察觉。察觉到不对劲的,还不是赢奚杀人,而是听到了其他大宗师级别的人的327声音。一百人大宗师级别的强者啊,放在哪,不是令人胆寒的实力?可胡人不知道他们的实力如何,看到有敌来袭,便开始一拥而上,发起了攻击。结果不用说,当然是大宗师这边实力碾压的。一拳,一掌,皆蕴含极其恐怖的破坏力,野人方才接近,体内的五脏六腑,就已经出现了破损。而他们的反应速度,和这一百名大宗师强者,更是不在一个层次。这不,数百名野人,直接死在了冲锋的路上固若金汤的防线,用这番话来形容赢奚所率领的这个队伍,丝毫不过分,在他们强大的实力之下,野人发起的冲锋,不但没有任何的效果,反而被压制了。赢奚是没料到的,他完全没有料到,负责看守粮仓的野人们竟然会弱成这个样子,他们只是一只佯攻的队伍,都差不多要直接杀进野人的粮仓了。头脑简单的野人们根本不知道他们面对的只是佯攻部队,觉得只要死死的守住门口,身后的粮仓,就不会受到任何的威胁。于是,他们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对付赢奚上。。数量是很多没错,不过他们没有办法同时让所有的野人发动攻击,因为地方是有限的,十万大军,也只能前仆后继,轮番上阵。要是对十名大宗师级别的高手,野人们很可能很快就将秦军的佯攻部队所击溃了,那是他们面对的是一百号人,而且,还有天人级别的赢奚。他们十万的野人军队,是完全不够看的,赢奚他们拖住一两个小时的时间绝对不是问题的。两个小时的时间足够上万的,带着火把的秦军突袭部队,绕道他们的后方,把他们的粮食全部都毁掉。当然,也根本不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仅仅一刻钟的时间,负责偷袭的部队就已经成功的绕到了野人的粮仓后方,并且他们的动作非常的轻巧,没有引起野人的任何注意。当他们到达粮仓的时候,打开粮仓的时候,看到眼前的景象,让他们所有人,都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为什么会如此呢?是因为他们知道,眼前堆积如山的粮食全都是从秦国的老百姓手上抢来的,也就是从他们家人的手里抢来的。看着眼前的这些粮食,他们陷入了沉思,毫无疑问,他们是相当不舍的,因为这些粮食都是他们的父母,长辈,兄弟姐妹们辛辛苦苦的,在烈日之下劳作,种出来的。大家都我看看你,你看看我,确认了想法。是,他们确实非常的舍不得,不过现在也没有选择了,他们除了把这些粮食烧毁之外,没有其他的办法,这粮仓,起码有着几十平方公里的大小,里面堆积的粮食,足够让这些野人吃上好几年了。如果不把这些粮食毁掉的话,野人就一直有办法继续和大秦的将士们战斗。到时候浪费的不仅仅是大秦的粮食(从秦国带过来的,青龙负责运输送过来的)那时候浪费的还有秦国将士的性命。究竟怎么做划算一些,大家的心里还是有数的。就算有(吗好赵)万般不舍,大家还是把手里的火源,送到了粮食上。数以百万斤计的粮食,保存的非常的好,都相当的干燥。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的粮食,几乎一点就着,是最好的燃料。而这支队伍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他们不仅仅要点燃这些粮食,还要确保这些粮食无法挽救之后,方才能离去,不然一切都是白搭在撤离到了足够安全,不被火势蔓延到的距离之后,小队又开始摆好阵仗,等待胡人的到来。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在战场上杀的酣畅淋漓的赢奚,找回了年轻时候的感觉,他已经很久的时间,没有体验过如此畅快杀敌的感觉了。今日,就算是死在这里,也算是死得其所了。他手下的上百名大宗师强者,也在他的带领下,配合的井然有序,有条不紊的,负责粮仓看守的野人经过了这么久的时间,总算是看347出来,他们根本就不是眼前这群人的对手。如果继续打下去的话,他们的死伤只会越来越惨重,到时候对面能不能有一两个人出现伤亡都不好说呢。。于是,他打算开始下令,让野人大军开始后撤,近距离保卫粮仓即可,只要敌人不攻过来,那就没有主动出击的必要。可他还是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先不说秦军的手里,有火箭,这玩意一旦到了足够的射程之内,就可以把粮仓给点燃。(bbcg)只要火箭的数量够多,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给抵挡下来。而且现在粮仓已经着火了,看着野人大军身后冒出的滚滚浓烟,赢奚笑了,他知道得手了,这一下子,他们也不假装,不必在佯攻了,此时的他们,甚至可以主动出击,来拖住那些想要回防的野人的脚步。这时,负责粮仓的野人,似乎也发现了不对劲,听到自己手下的提醒之后,转过头去看,看到的是滚滚浓烟升起。这时候他意识到了,粮仓出问题了,他立刻下令命令所有的野人,跟他一起,回去处理粮仓的火势。知道粮草着火,所有的野人立刻方寸大乱,着急忙慌的回援。可赢奚怎么会轻易的让他们离开?他们前脚才刚踏出去几步,后方的攻击就接踵而至,对着他们狠狠的轰来。他们的速度本来就比不过大宗师级别的高手,他们逃,又如何能够逃得掉?在他们转身的时候,赢奚等人肆无忌惮的发起了攻击,如此一来,野人们遭受的损失,就变得更大了,数不清的人死在了回头救援的路上。:()大秦:开局杀戮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