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雅致打开开关,浴缸里的水位慢慢升上来。
温热水的没过容颜的身子,烟雾在她的身体四周缠绕,妩媚妖娆的少女,如梦似幻一般,带着无法窥测的神秘。
连城雅致就站在地上看着,这一刻他甚至都忘记了自己体内在逐渐升高的欲望。
直到池子里的水漫出来,连城雅致才回过神儿。
他关了开关,忽然想起一件事,连衣袖都来不及卷起,伸进水中将容颜的左脚从水里捞出来,先看她的脚底。
容颜脚底的伤已经好了,血痂已经掉了,留下一道肉粉色的疤痕。
连城雅致松口气,还好伤口已经完全长合住了。
他右手抓着容颜的左脚,拇指在疤痕上轻轻的摸索,一遍一遍,轻如同羽毛拂过一样,好像仍旧怕力气再大一点就会弄疼容颜,宛若对待珍宝一般,那种小心种呵护的感觉,完全不言而喻。
让人产生了一种能,倘若能让雅少如此呵护,哪怕是死也值得的错觉。
连城雅致的眼睛紧紧盯着那道疤,问:“还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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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玛,这张为毛写的赶脚好心酸哪~~~~
☆、304只忠于一个人
连城雅致一直没告诉容颜,其实他真的很喜欢她的脚,似乎每个男人潜意识里都是恋足癖,不然古代也不至于为什么公开性的在全社会范围内非要提倡三寸金莲才为美。
而连城雅致以前对脚这种想起来就觉得是臭哄哄的东西很讨厌,但是见到容颜之后,他觉得好像那种认知只为容颜一个而改变。
她的脚那么小,那么漂亮,怎么能出现这样一道疤痕呢?
连城雅致看着刺眼,看着不喜。
同样的,这道疤也在时时刻刻的提醒他,那晚上是容颜穿着单薄的睡衣,砸破玻璃们,赤脚踩过满地的碎玻璃渣子救了他。
这件事对连城雅致的影响其实一点也不弱,因为,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被一个女人给救了。
容颜不知道是不是被水气熏的了,眼睛总觉得有东西想要流出来,她舔舔嘴唇,摇头道:“不疼了,早就不疼了……”
容颜停了两秒,又追加两个字:“真的。”
连城雅致勾起唇角,他忍着想亲吻她脚背的冲动,道:“那就好!”
吻脚礼’代表的是臣服,是骑士向女王表示忠诚的意思,当一个骑士跪拜亲吻了女主人的脚被,便说明,他的一生从此只忠于一个女人。
有这种意思在连城雅致自然不会做,哪怕他真的有点不由自主的想去做,但他还是硬生生把自己给克制住了。
连城雅致如此骄傲的一个人,他出生那日便是连城家的王子,年纪轻轻便继承了庞大的商业帝国,在所有人的严重他就是如一个国王般耀眼。
如此光芒万丈的他,要的是万千人的臣服,而不是去忠诚一个女人。
他的骄傲决不允许。
连城雅致又摩挲了两下,这才放下容颜的脚,他连衣服都没脱踢掉拖鞋,直接下水,然后一把将光溜溜的容颜捞进怀里,大手在她身上流恋,“以后做事可不能再这样莽撞了,也就是我好心眼,如果换成别人,你现在早凄凄惨惨了。”
连城雅致刻意避开容颜脖子上包扎的纱布,训斥了一句:“以后不准再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