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都是用剪刀剪去过长的灯花,她却不喜欢那种“温柔贤淑”的做派。她觉得,用匕首多好,手起刀落,灯花便掉了。谁都不曾想到,这把平日里用来削灯花的匕首,今儿个还有大用途。来人一直都知道李俊爱上了一个女人,对她视若珍宝,今晚一见,果然如此。堂堂李将军,竟然会有弱点。他们一直想攻击床上的女人,可偏偏被护着,他们始终近不了身。兄弟几个正没进展,却不料那女人竟然自动送上门来。如果杀不了李俊,那杀掉他心爱的女人让他伤心也是一样的。文秀之前所猜想,与来人竟不差分毫。文秀做出攻势之后,对方的领头人便把目标放在了她身上,向旁边人一挥手,便见那几人朝着文秀攻去。李俊见状,想要去阻拦,奈何领头之人武功也不弱,再加上另外两个帮手,以一敌三,却是占不了半点上风。想要踩空去帮忙,只能有些无力。文秀没惊醒时,他也不过跟对方过了十几二十招。如果不是她醒了,又加入了战斗,他都不知道自己能在局限的范围里护她多久。这次,实在是太大意了!漆黑的屋里刀光剑影,打斗的厉害,屋内的桌椅板凳都遭了罪,可这是四楼,楼下的伙计累了一天歇下的歇下了,值夜的也在大堂里打了盹儿,竟是半点没听到楼上异常的动静儿。对方来了十来个人,又人手一把长剑,不管是从人数上还是武器上讲,他们都占了优势。李俊武功不差,文秀也不弱,但在局限的空间里,又被人一群人围着,施展不开来,哪怕是猛虎也难放开攻势。狭隘的房间并非打斗的好地方,必须换地儿。文秀上辈子是贼,虽然不是偷鸡摸狗的贼,但擅长的却也不是特工、雇佣兵杀人的绝活儿,李俊想着换地儿的同时,她则思考着如何逃跑。从某一角度而言,似乎换地儿和逃跑存在一定的共通点。“阿俊!”文秀喊了一声,李俊却是瞬间懂了她的意思。不知何时起,两人的心意已经相通,仅仅从一个句话、通过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的意思。李俊击退两人后,退到文秀身边,压低了声音道:“窗户下面有棚子,可以缓冲。你先跳,我殿后。”文秀自然是知道后窗下的地势的,要不然也不会想着要逃。但是,她是贼,她比李俊更擅长逃跑,四楼这种高度,压根儿困不住她,“你先走,我殿后,我比你更擅长。”李俊闻言,神色一愣,但瞬间回神,坚持己见,两人互不相让,但是却慢慢在往窗户边靠近。李俊压根儿不愿拿她冒险,更别说自己先逃让她殿后了。他见文秀决心不改,感动之余,不由得冷了脸,“我说了,你先走。”话落,正好文秀用匕首划伤一个黑衣人,他趁机一把抓住她,将她丢出了窗外。右手将文秀托出窗外,左手没有半点反抗余地,在文秀飞出窗外的一瞬间,李俊被身后的人砍了一剑,左手臂受伤,鲜血瞬间染红了白色的里衣。他咬牙忍住痛,右手的剑柄在手掌转了一个圈,刺向对方。对方以为能乘胜追击,却不料李俊一个大反转,率先他一步刺了一剑,将他刺了个对穿。待他的伙伴惊讶之时,李俊则一个纵跃,跳出了窗外。领头的人瞬间反应过来,厉喝道:“还不快追。”正文一个不留黑衣人硬声而追,跨过倒在地上还没死透的同伴,接二连三纵身跃出了窗口,领头的人最后,临走时,瞥了地上的下属一眼,犹豫了片刻,也跟着了出去。文秀最先落地,借着帐篷的缓冲,落地时抱紧了头,在地上滚了几圈停下,翻身起来,除了身体之前的不适外,都没伤到分毫。几乎是同一时间,李俊也跳了下来,借着街道的烛光,很明显的就看见了他胳膊上的伤。文秀连忙走近几步将他扶住,刚说了一句“你受伤了”,黑衣人便接踵而至。两人顾不上说话,全神贯注的集中精神抵御敌人。第一次,李俊感到狼狈。曾经在战场上,比这种危险的境况多了去了,可是他没有顾虑,领着士兵出击,击退敌人。以寡胜多的战役也打过好几场,每一次都赢得非常漂亮,若不是这样,“李将军”的名头也不会如此响亮。他从没想过,如今想护着心爱之人,却弄的如此狼狈。真是——丢人!这些杀手也不知道是谁派来的,但是,肯定跟京都那边脱离不了干系。这些杀手的背后之人,肯定为了他手上的兵权而来。皇恩浩荡,殊不知对他以及他在乎的人而言却是祸根。他不死,或者兵权不交,无论如何也不会让那些人安心。哪怕,他的真实内心,是从未想过要去争那个位置。李俊脑海里想了许多,但时间却只是恍然而过。黑衣人齐齐将李俊和文秀为主,举剑对峙,领头人冷眼盯着李俊,语气带着几分胜利在望的笃定,冷声道:“李将军,甘愿受死,我等敬你威名,姑且留你一个全尸。更何况,如此佳人,您舍得让她同你去死?”话落,目光落在了文秀脸上。文秀长得很美,身材玲珑有致,但是,领头人只不过看了她两眼,并没有因她的美貌而有所动。片刻之后,他又看向李俊道:“李将军,可是考虑好了?是你自己动手,还是由我等代劳?”“要打就打,废话那么多!”文秀懒得听他废话,说来说去,不就是想让李俊死?又或者,是想让她和李俊一起去死?可是,明知他们不会就范,那又何必说那么多?浪费时间!四月天,夜里还是有些凉。文秀穿着薄薄的睡衣,冷的有些打颤。站着冷,倒不如活动活动筋骨暖和暖和。她冷厉的声音打断领头人之后,侧握匕首,主动发起了攻势。逃不了,那就战吧!不仅是李俊,就连在场的黑衣人都愣了愣,这女人干脆到他们都自叹不如。半点不怕死,反倒有一种隐藏在她惊人外貌下的锋锐。领头人没等来李俊的自裁,也没等来他的示弱,反倒等来了一个女人的轻视和挑衅,心中窝了一肚子火,双眸一沉,声音比之前更加冷冽,骂了一句“不知死活”后,沉声命令道:“杀,一个不留。”上头发了指令,下面的人便不顾一切要将目标中的二人一并杀死。只是,他们发现,现实并非那么容易。尤其是这个漂亮的女人文秀擅长的是偷盗和逃跑,真论起武功来,她只会各种近身格斗术。她身上的功夫若是放现代,能撂倒绝大部分人。当然,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她也不是最厉害的,自然也有她打不过的人。这种格斗术若真跟这里面的黑衣人对打,可能半斤八两,不分伯仲。若同时应付这么多人,她肯定是打不过的。可是,她偏偏滑的跟泥鳅一样,仗着自己比人矮,身形灵活,手里又只是握着匕首,在面前飞溜的滑过,快的让人咋舌。最要命的是,她每每靠近,对方手里握着的长剑比便受到了局限,便不那么灵活。而黑衣人的同伴想帮忙,挥剑刺出,偏偏她速度快,不但碰她不到,最后还伤了自己的同伴。若不是对方和自己都反应迅速,及时避开和收手,那就不是一点点皮外伤了,哪怕刺个对穿也不是没可能。李俊起初也被文秀惊呆了,生怕她受了伤,一面应付黑衣人,一面还要担心她。可渐渐地,他便发现她的用意了。于是,他跟着她的节奏,拖着受伤的手臂,跟着几名黑衣人周旋。一刻钟不到,除了领头之人,其余几名黑衣人都受了伤。领头人面巾下的脸都气绿了!这群废物!文秀退回李俊身边喘气,却是不怕死的看着领头人冷笑着挑衅道:“怎么样?你现在是自己动手,还是我帮你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