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厥人闻言忍不住翘起脑袋去看,还能有他惨?这刺客被泡得发白,身上的伤口很显眼,四肢、前胸后背都有刀伤,刀口跟雏雀嘴似的,能看见里头的红肉。
确实比自己惨,突厥人心服口服。
“这人伤成这样,没死也算命大。”
“不光命大,还有运气,遇上了咱们……”随从见赵秀慢吞吞爬上来,趁机拍了个马屁,“遇上咱们东家,要不然迟早喂鱼。”
赵秀瞟了他一眼,随后上前用脚扫开地上湿漉漉的衣物,蹲下来查看浮尸兄的伤势,见其所受刀伤见筋见骨,虎口处也有裂伤,便知其与人激烈搏斗过。
心头不禁暗忖,这人究竟是干什么的?贼匪?奸细?官差?
“再不给他处理伤口,运气就要变晦气了。”他蹲得脚麻,起身退开,让随从们替浮尸处理伤口,却不想没留意脚下,踩到了浮尸的衣物,差点被绊一脚。
他将衣物踹开,有什么东西滚落在原地,他俯身捡起来一瞧,那是由一根绳子穿起来来的两个小物件,一件像是鸟哨,一件是雀形铜符,雀符后篆着两个字,他借着火光辨认,忍不住读了出来,“百鹩。”
百鹩?怎么有些耳熟。
一旁的突厥人听到这两个字朝他投来惊讶的目光。
赵秀察觉后,坐到他身旁,问道:“你认识这东西?”
突厥人没说话。
赵秀从怀里掏出一块狼头腰牌,捏在手里把玩,突厥人见状眼神顿时变得凶狠。
“你说我将你和这腰牌交给官府会怎样?”
“你要交早就交了。”
“交不交不是看早晚,而是看我的心情,心情好我可以救你,心情不好自然也可以要你的命。”赵秀甩着狼头腰牌说道:“擒获突厥奸细,说不定还能记上一功,得些奖赏。”
突厥人恨不得吃他的肉,可是眼下受制,再凶猛的草原之狼,也得夹着尾巴做人。
“百鹩是你们中原的一个刺客组织,多活动于京畿与西北各道,在各地皆有哨点,你手中的雀哨和雀符,就是他联络的信物。”
百鹩,刺客……赵秀摩挲着雀符,随后脑中灵光一现,顿时想起自己在何处听说过这个名字了。是在柳园蠹书雅会上,他无意中听见柳司珍与韦元魁提及过,说是让百鹩帮忙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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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起初还以为这百鹩是商队,过耳之后便抛在脑后了,竟不想原是干无本买卖的。
赵秀看向一旁正在被打包的浮尸,随即在心底又驳道:说是无本买卖也不对,像这位遇到硬茬子的,不就差点赔上自己一条命?
思及此,他又不禁好奇,他们刺杀的是何人?
忽地,他又听突厥人道:“这人不是寻常百鹩,而是他们的吹哨人。”
他转头问道:“什么是吹哨人?”
突厥人答:“地方头领。”
赵秀脑子转得飞快,随后露出怀疑的表情,“我不信,地方首领就这么乱摆在河里?你莫不是在诓我吧。”
突厥人怒道:“你既然不信,还问我作什么?”
赵秀举着狼头令牌,斜眼道:“你再跟我吼试试?”
一旁正在给浮尸包扎的随从抬头看了眼二人,又继续动作,显然对这样的场景已是见怪不怪了。
两人相互瞪视,突厥人看着赵秀手中的令牌,最后憋屈地移开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