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是大笨蛋。”笨得竟然松开了手,差一点把她丢掉了。
“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活的比我长命……不准比我先死……真到了那一天,我也要走在你前面……”
“好,到时候你先走。等你走了,我马上去找你。你要走的慢一点,记得等等我。”
“等你……我一定等你,会先过去拉你的手……”
“拉住了,就不能在放开了。你放手,我也不会放。”
死亡那样的悲伤的事情,在他们的言辞中,竟成了一件浪漫的事情。
这个下午,娇娘又哭又笑,小声呜咽了良久,泪水把整张脸都给弄花了。
许久之后,她吸了吸鼻子,打了一个哭嗝,问道了最后一件事情。
“顾其晖出现的那一天,他提到了我过去的身份,你却一点也没惊讶。阿荆,你是不是很早就知道了。”
“嗯,我知道一点,却不知道你那样显贵。”萧荆低头看向她泪水斑驳的脸庞,一边轻轻擦拭,一边说出关键性的字眼,“三年前,长安街上。”
“你……”娇娘的瞳孔跟洒入了星光一样,“你竟然真的记得。你是什么时候认出我的?”
“你醒过来后没几天,黎远说你身份不一般,我慢慢地就想起来了。”萧荆回忆着他们最初的那段日子,粗犷的脸上浮现着笑意,“你也记得?”
“嗯。”娇娘轻轻点头,脸颊摩挲在萧荆的掌心上,神色眷恋。
因为记得,所以才能对着顾其晖说出萧荆曾经的过往,证明她选的男人,一点也不差。
“那你呢,什么时候认出我的?”萧荆心里也藏着好奇,在这时终于问出了口。
娇娘轻轻一笑,轻声道,“第一眼的时候……”
那一天,她从笼子里伸出手去,拉住了他的裤腿。
那时,她已经知道了他是谁。
只是没想到,他真的会回头。
从此,携你之手,共赴余生。
——
先回答几个问题,从文章落笔之初,就决定了基调,这是一个远离朝堂是非的故事,只是一个纯粹简简单单的种田文。
若不是最后顾其晖的出场,甚至不想提到任何朝堂之人,此前的行文中,也在刻意的避开朝堂这个敏感点,全都冲冲掠过。
文章的基调后,是人物的基调。
娇娘和萧荆有着太多的相同点,他们曾经都那么靠近死亡,那样心灰意冷,才最终选择了平静的生活。
对于“娇娘复仇”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就算复仇了,娇娘也只是把自己卷入曾经的困局中,反而辜负了楚父楚母临死之前对她说的那番话。
比起复仇,他们更希望女儿可以平平安安的活着,过上不一样的人生。
接着是“三年前,长安街上”。
这个梗,一直埋了许久许久,从娇娘抓萧荆裤腿的那一瞬间开始。
所以这个故事也算是倒叙,娇娘和萧荆早已缘起。
随着行文,应该渐渐的有露出来,希望没有造成阅读障碍
最后,吼一声,正文终于完结了!!!!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