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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第1页)

杨重光瞥他一眼:“你才是翰林老爷,哪有越过你反而来求我的道理?”店家赔着笑说:“两位都是人中龙凤,随便哪一位赏字儿都是一样的。”书墨不乐意了:“就这么两个菜,就想哄我们爷的字儿?告诉你,我们爷那可是跟着有名的书法大家练过的,别人出几百两润笔都未必请得动呢。”这打交道是要讲个身份的,朱慕贤他们不好说拒绝的话,书墨一顿排揎就给那店家挡回去了。等他们出去了,朱慕贤摇摇头:“得,吃人嘴软,可这字儿也不能随便给――看来以后不能再来这儿了,可惜了这荷香鸡。”“你少来这套,你家里头,弟妹她手巧得很,女红厨艺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她上次做的那小熏鱼,佐酒最佳。什么时候让弟妹把方子也给我抄一份。”“你这马上就要成家的人了,以后还怕没人给你做好饭好菜?”杨重光今天当然不是纯为了找朱慕贤一起啃只鸡就算了。“初九那日,靖王世子约了我去赴诗会。我在那儿见着一个人。”“谁?”杨重光脸上的神情有些古怪:“就是……我未过门的妻子。”“是郡主?”靖王世子八成是一番好意,制造个机会让他们这对未婚夫妻能在成亲前见上一面。当然,靖王世子按理算,是郡主的堂兄,又和宏王世子一向关系很好。他邀杨重光赴会,主要是想让郡主偷偷看杨重光一眼。别人就算把杨重光夸得天花乱坠,文曲下凡,都不抵当事人亲自瞧上一眼来得真实。朱慕贤心里感觉很是古怪。虽然依着礼法,宏王爷的郡主那是宗室王亲,身份极为高贵。但是这位郡主不是旁人,正是妻子的妹妹,朱慕贤的小姨子。以前他常在李家进出,也没少见这小姑娘。后来娶了又林之后,德林玉林他们更是得乖乖地喊他姐夫,德林还从他这儿坑去不少小玩意儿。当时杨重光也是到过李家的――虽然那时候玉林还小,两人没见过几面,可能也没有说过话。但是玉林的相貌殊丽,令人很难忘记。果然杨重光轻声说:“虽然只是隔着花树看了一眼,也没有说话,可是我觉得这位郡主……很象一位故人。”他果然还记得。两个人年少同窗,彼此十分了解。朱慕贤听他这么说,就知道杨重光并不只是猜测,他已经可以确定这位郡主就是昔日于江李家的那个庶出女儿。话只要说到这儿就行了,涉及宗室私隐,不能再深究下去。李家的玉林已经“死”了,杨重光要娶的人是宏王府的郡主。杨重光轻声说:“我猜她也认得我,当时那样碰上了,她看起来并不意外。”“之前我也想过要不要告诉你,但这事儿不知道当事人的意思,我和内子不便擅自做主。”杨重光并不放在心上:“不打紧的,我知道你是个稳重的人。要不是事关重大,你肯定不会对我隐瞒。”既然他已经知道了,朱慕贤也总算放下一桩心事:“为着你的亲事,又林这些日子吃不香睡不好,生怕有什么地方考虑不周,又怕做得多了招人的眼――”“你回头替我美言几句,说多谢弟妹费心。”朱慕贤心里那种古怪的感觉更强烈了。他娶了姐姐,杨重光娶了妹妹,两人成了连襟――而且论理说,杨重光是不是该喊他一声姐夫呢?瞧他一口一个弟妹的叫得挺顺,朱慕贤隐约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了。宏王府嫁女的场面令许多人期待,早都有人算好了迎亲的路途,在沿途街口的酒楼定了包厢了,就为了那天看个盛况。不得不说这些人是有先见之明的,定得早的,位置又好价格也不贵,去的晚的,不但好位置都让人家早定下了,价格也翻了一倍不止。因为之前几位公主都年长,嫁妆铺排的盛况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而在她之后出嫁的郡主、公主们,只怕又都赶不上她的这份儿热闹了。人们之所以对此事乐衷,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位郡马着实出众。这两人就象戏文上那才子佳人的故事一样。男的出身寒微,才貌出众,一朝鱼跃龙门,被点中探花。女的则是王爷的女儿,万千宠爱在一身。两人绝对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据说京城的茶馆和戏园子都改了本子了,虽然隐去了真名实姓,可是那讲的就是这二人的故事。男的成功历程可以说是天下读书人的终极向往,而姑娘们也无不憧憬着自己能象郡主一样万千宠爱在一身,最终还嫁得良人。书墨特意去茶馆里听了一耳朵,回来绘声绘色的学给小英她们听。别看这边儿亲事还没办,茶馆里都已经说到七子八婿满床笏的大团圆结局了。这充份体现了京城艺人们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也反应了人们心中对这一对新人美好前景的期待。又林笑着听书墨又说又比划,要是不去追究背后的内情,那这一段良缘美好纯净得简直象是一段童话里才有的故事。英俊的白马王子,美丽的公主,然后就是结婚――从此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可惜这是现实,并非童话故事。真正的生活与故事并非到了结婚就划下休止符,恰恰相反,是从结婚时才真正开始。大太太又从外头寻了裁缝量体裁衣。还要打新的头面。在她看来,杨重光跟自家子侄一样,他也没有什么正经长辈,那自己可不成了位置举足轻重的长辈吗?到时候肯定人人都会敬着捧着她,暗中羡慕她慧眼识人,早早就照拂过这么一位探花郎,谁能比她更风光?就算郡主进了门,对她这位恩人也得客气恭敬。早先她还觉得可惜。自己只有玉萱一个亲生女儿,早已经嫁了人,都生儿育女了。要是再有一个女儿,就能招探花郎当自己女婿了。至于庶女们。大太太根本就从来把她们当回事。她正在兴头上,老太太都不去泼她冷水。至于二太太的酸话,大太太只当她是眼红嫉妒。钟氏心里可酸得厉害。能有这么个好友,将来能守望相助,得好处的全是老四,和他们夫妻又没什么关系。朱正铭自从锦珠被送到庄子上去之后,多少也猜到了一些其中的曲折。对于亲生儿子,他当然是最关切的。可是锦珠肚子里怀的也是他的骨肉。就算锦珠存心不良,可是妻子完全可以等她生下孩子后再处置了她。而不是这么狠辣,立刻下手铲除了锦珠腹中骨肉――那也他的孩子。他已经年近三旬,膝下只有一子,而且良哥儿身子骨还不那么康健,总是三天两头小病不断。上个月开蒙,刚念了三天书就又病了一场,钟氏急得说开蒙太早。先生太严厉,功课太艰难,把孩子逼得命都要没了。他劝两句,钟氏就说他是拔苗助长,根本不顾惜儿子的死活。真是慈母多败儿。他自己资质平平,只能把光耀门楣的希望牵托在儿子身上。只会躲在母亲裙子后面的男孩子,长大了会有什么出息?家里的男丁,哪个不是这个年纪开蒙的?旁人怎么都没事儿?良哥儿这样。跟他母亲的过份溺爱有分不开的关系。倘若他还有别的儿子,那也不用象现在这样心焦。可是锦珠的孩子没了,剩下的两个丫头妻子看得死死的,绝不允许她们象锦珠一样钻了空子偷偷有孕。良哥儿现在都大了,他纵然再有庶子,也对良哥儿的嫡长地位没大妨碍。可妻子就是容不下。夫妻俩的关系比以前更加僵硬了。要说年少夫妻,开始总会有几年恩爱,可他和钟氏之间现在已经全然没有什么柔情蜜意了。他也越来越不愿往钟氏屋里去。就算两夫妻必须在一起的日子,也是客客气气――完全不象枕边人,象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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