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秦妙音一身飒爽地走来,她扎了一个与秦音一样的高马尾,眉眼间聚拢于秦音几乎如出一辙的英气。
倒是褪去了刚才的优雅气质,变得明媚张扬。
从气质来看,颠覆性的变化更容易直击人的灵魂。
反差太大。
观众里甚至有人惊叹出声:“嘶……妙音小姐不愧是按我国公主标准养大的,可甜可飒,她才是真有资格做法赫曼女儿的公主啊!”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妙音小姐虽是琥珀瞳眸和一头金法,但五官还真与秦音有四五成相似呢。
不过,秦音虽装模作样,要论颜值,中肯来说还是秦音更胜……好几筹了……”
刚夸完秦妙音颜值的观众:“……”
操,也太不给面子了。
秦妙音走向秦音,已经轻车熟路地将目光淡淡掠过这里的每一套枪械。
这些枪械,她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
也就秦音这种野丫头,还会觉得新奇无比吧!
“姐姐,你选好枪械了吗?”
“第一局难度不高,你要是实在不知道选哪一杆枪械,可以先从手枪入手,这几把的射程与爆发力都还不错。”
秦妙音“好心”建议道。
从她的角度分析,步枪的难度确实比手枪大些,毕竟步枪太长,小姑娘要拎起来怕都吃力。
而手枪虽很难掌控平衡,要击中目标,需要用比步枪更高度的集中力与平衡力。
一般初学者要是掌握不准,很容易就顺着这个误区选择了手枪。
实则手枪对平衡感的要求分明更高。
而它的爆发力与步枪相比却不足不少,是以难度也更大。
这些知识点,懂行的人心里都门儿清。
一副看笑料的姿态就等着秦音犯傻。
秦音听着她这话,并没有第一时间抗拒,反倒是走到一长排枪械的角落处找到了几把几乎积灰的手枪。
看得出来,这手枪明显是平常不会有任何皇室子弟选择的。
秦妙音眼睁睁看着秦音居然真的拾起枪擦灰把玩。
见此,她目光一顿,梗着脖子也得继续编下去:“姐姐,平日里大家都不是新手,是以选择手枪的人也微乎其微。”
秦音将一把蒙尘已久的手枪用手帕仔细擦拭干净。
上面清晰可见岁月的痕迹。
但凡是个长眼睛的人,都不会选择这一把破枪旧枪。
可秦音却似乎对手里这枪很感兴趣的样子,微微偏头道:“是吗?”
“那我就选这一把了。”
秦音拎着枪柄,动作生疏地把玩。
看起来倒像怕将这把手枪给碰坏了一般的宝贝姿态。
一时间,众人嘲弄的眼神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