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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第2页)

樊伉皱着脸,又暗庆幸。

他的院子向来不喜欢留人,方才无名去院子里射箭的时候,连乘光都不在,只要他们不说出去,短时间内是不会有人知道的。

若是等到刘邦过世,刘盈做皇帝,他身上这件藤铠还没有烂掉,就给刘盈好了。

反正刘盈身为太子,又是个未成年,只要吕后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轮不到他上战场的。

“那你过两天再去,这两天我让人烘点肉干,一并给大舅带过去。”

想明白了之后,樊伉便不再苦恼。

该咋咋地吧!

他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才是正经。

☆、

在没有水泥大道,没有汽车火车动车飞机的古代,要出一趟远门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从长安到吕泽驻军的砀邑将近八百公里,按照马的速度日行百多公里,即使无名轻装上阵,什么都不带,来回至少也要半个多月。

至于书上电视里演的八百里加急,驿站换马一天不间断二十四小时接力疾奔的事情就更别想了。

经历了数年战火洗礼的中原大地,到处都是荒废的递铺,连刘邦出行都凑不齐同色的四匹马,谁给你换马去!

更何况樊伉还没有马,他只有一头拉磨的驴!

现下出征在即,马匹这种极为稀缺的战略物资都要优先供给将士们,即使是樊伉想要截留一匹好马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没见他老爹出征归来,骑回家的也是驴子么?

无名要去砀邑给吕泽送藤铠,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严肃对待。

这可不像遍地大开发商业发达,随便哪个犄角旮旯都有小饭馆旅馆的现代,很有可能连着跑两天都看不到人烟,别奢望在路上补给,所以出门的时候御寒的保暖衣物要准备好,一路上的吃喝尤其要准备充足,要不然半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迎着北风饿肚子赶路那滋味可不美妙。

怎么说无名也是为他做事,樊伉当然不会让他饿肚子。

第二天他就就让府里的人把养的猪全杀了,只拣那肉紧实整齐的切成条,拿酱料盐腌渍了,再下卤料煮熟,切成小片,用铁板搁着放进窑炉顶上高温烘成肉干。

其实肉干用风干的最好,营养没有怎么被破坏,热量高易保存,实在是居家旅行的必备口粮。

不过樊伉现在没有那么长的时间等着肉条慢慢自然风干,只能在烧字的时候高温烘烤,以外力手段在最短时间内将肉内的水份蒸干。

这样烘出来的肉干虽然不若风干的营养成分高,味道却很美味,而且保存时间长,用来充作赶路的干粮着实非常不错。

据说这种牛肉干和烈马、弯刀一起被称为成吉思汗远征军的三大法宝。

蒙古人就是靠着这三样法宝一路霸气西进,横扫西亚,一直打到多瑙河畔,将华夏的版图扩张到史无前例的规模。

可惜以农耕为主的大汉朝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对于百姓来说吃肉现在还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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