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前十八年她的人生是泡在蜜罐里长大,那后面的人生就是泡在了黄连水里,凄惨苦涩。
她叫黄清霜,是洪城黄家大小姐,上头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她是最小的孩子,可以说被家里人娇宠着长大,十六岁那年,她去国外留学,曾经在那些歧视黄皮肤外国人面前唇木仓舌战,以一己之力让所有人都记住她的名字。同样地,她在服装设计方面出色的表现赢得了满堂喝彩。
她在国外的生活能用精彩绝伦形容,那回国后就要用水深火热来描写。
她怀着满腔的热情回国,却不想因为自己救回来的男人惨遭灭门之祸。
她的家,她的家人,她的爱人,一夕之间全部没有了。她颠沛流离好不容易活下来,却又因为自己成分问题被送去农场改造。
在农场的那些年,她尝尽了人情冷暖,看尽了人性的丑陋与卑劣。甚至因为一块肉,大打出手,一个离开农场的名额互相陷害,甚至主动献身,她只觉得恶心。
她在农场遇到了她的仇人。
那个曾经被她救回家,却又联合坏人打劫了她的家,将她家人都杀了的恶人,刘虎。
或许是她的转变太大,刘虎居然没在第一时间认出她,这可是老天爷给她报仇的机会。
其实很简单,她以自己为诱饵,将刘虎骗进后山。
当年从黄家搜走的钱财,刘虎一直不信那么少,黄清霜就以大批黄金的下落为饵,引他出门。
刘虎没想到黄清霜没死,居然在这个农场,他觉得老天爷都在帮他。他如约进了后山,可惜没见到黄清霜本人,等待他的居然是一群野猪。
没错,就是一群。
因为她找的这个地方,有野猪喜欢吃的蘑菇,这里头还夹杂着一种蕈菇,吃下后会使野猪陷入癫狂。
刘虎就在一群野猪的围攻,脸被啃食了一半,小腿被野猪咬烂露出森森白骨,被野猪拱得肠穿肚烂,内脏都被分食,死状极其凄惨。
刘虎被抬回来时,黄清霜亲眼去看了。
她要亲眼看着刘虎的惨样,才能对得起自己的家人跟孟哥。
她报仇了。
可她觉得也没了活下去的动力,她想过死。
饿了整整五天,阎王爷居然没收她,从那之后她就如行尸走肉般活。
别人跟她说话,她也不想开口,完全封闭了自己,慢慢地,别人都以为她是哑巴。
直到改革开放,她可以离开农场。
可她又能去哪儿呢?
最后她选择了回到有爹娘孟哥的地方,她来到了洪城居住下来。
她以为自己就这么默默陪伴着家人直到死,却没想到在那一天,秋月的到来打破了她死灰的生活。
她说自己梦里收她为徒,还教了她外文跟服装设计。
这怎么可能呢?简直是无稽之谈,从来都不可能的事。可她画设计图的习惯,以及她外文的一些小习惯又跟她以前很像,这又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