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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2(第1页)

还需要棉线。毛芜平时帮老祭司红午捻过不少毛线,干这个特别有经验,丛容便把活儿交给了她,又给她配了几个学徒,都是部落里的女人,女人们比男人要细心和耐心得多,捻的棉线也不容易断。流程一步步来,工序一道道走,趁所有人都在忙的时候,丛大人决定把油灯苏出来。在这之前,整个异世大陆只圣城有油灯,其他部落不论人多人少,日常照明都靠火堆,大一点的部落会设置火塘,里面的火种经久不息,族人们随时都可以取用。但不管是火堆还是火塘都不如小小一盏油灯来得方便,也不容易引发火灾,在熬制出兽油以后,丛容就想着捣鼓油灯了。可惜那时候他没有棉花,捻不出棉线当灯芯,铁角兽毛线倒是勉强能用,但动物毛一旦燃起来满屋子都是蛋白质烧焦的糊味儿,丛大人只好放弃了做油灯的念头。丛容让炎朔去拿小碗和兽油。“丛哥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少年笑得好看,露出一边尖尖的虎牙。丛容瞥了他一眼:“不吃,做油灯。”炎朔一愣,乖乖去架子上取东西。兽油经过加热重新化开成清亮的黄棕色液体,丛容把捻好的棉线对折再对折,拧成小指粗细后放进碗里,只留出短短的一截搁在碗沿上。随着温度降低,兽油再次冷却凝固,雪白的凝脂将灯芯牢牢锁在中央。“宿主,我的资料库告诉我,您做的这个东西可能不是油灯,它有另外一个名字。”脑子里的9527忽然幽幽开口。丛大人挑眉。生命财富系统语气复杂:“香薰蜡烛……还是羊肉味的。”丛容:……闭嘴吧你!丛大人无视了系统的胡说八道,素手一挥:“成了!”炎朔递上早已准备好的火种,两人不约而同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盯着火星将吸饱了兽油的灯芯点燃。橘色的火光瞬间照亮了眼前的方寸之地,丛容用一根筷子轻轻拨了拨灯芯,火苗随之跳动,变得更亮了几分,丛大人唇边浮起一抹满意的浅笑。炎朔的视线从油灯移到银发青年那张俊美无俦的脸上,片刻后又转回油灯,鼻尖微动:“什么味道?”丛大人:……很棒,果然是羊肉味的。穿t恤的丛大人(二更)异世大陆的第一匹棉布被织出来是在一个星期以后,当时丛容还在床上,老祭司来敲的门,告诉他布织好了。丛容一咕噜爬起来,草草套上毛衣,跟随红午来到专门为织布腾出的空房间。“丛大人!”毛莨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块米白色的棉布,有点不知所措。虽然早就听丛容形容过布,但真正见到摸到的这一刻,所有人依旧觉得不可思议。相比起兽皮,棉布实在太轻薄,太柔软了,就像少女的肌肤,简直令人爱不释手。可他们又不敢多碰,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把布给碰坏了。

原始人的心思几乎都写在脸上,毛莨将织好的棉布交给丛容后,很快退回人群里。丛容忍不住对她笑道:“棉布很结实,不会轻易被碰坏,不信你可以试试。”毛莨根本不敢试,连连摆手,胆子大的草籽举起手,小声问:“丛大人,我能试试吗?”丛容冲她一点头:“当然。”草籽上前捏住棉布的一个角,稍微使劲儿扯了扯,棉布果然并没有被扯坏,甚至也没有变形。在场众人的眼睛立刻都亮了,老祭司红午也啧啧称奇:“我之前跟圣使换的圣衣没两天就变大变长了。”丛容心说那是因为圣城的人偷工减料,把麻布织得非常稀疏,不像他手中的这匹棉布用料扎实。丛容让众人继续织,自己拿着棉布回到卧室。天气热最方便的当然是t恤和短裤,不过手里的这块布很大,就算给他和炎朔一人一套也还有的多,于是丛容准备再做两件衬衫,到时候换着穿。毕竟,一个体面的男人怎么能没有白衬衫呢?棉布来之不易,从播种到收获,再到捻线,织成正儿八经的布几乎每一步都遇到了阻力,幸好,最后还是成功了。因此丛大人这次没像上回做兽袍那样粗犷,直接在兽皮上掏个洞完事,而是先在石板上画了设计图,然后又在布上画上裁缝线,确认无误后才开始动刀。看着青年低头专注裁剪的模样,9527在脑子里感慨:“宿主,我觉得您如果不当医生,在服装设计方面应该也能有所成就。”丛容没理会它的彩虹屁,丛氏夫妇掌握着华夏医药行业的命脉,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所以他上辈子只可能成为医生,不会有第二个职业选择。晚上炎朔狩猎回来的时候,丛容已经把自己的t恤短裤和衬衫做好了,衬衫领子和袖口的部位还做了拷边,只剩下扣子没缝。“过来。”丛容坐在床沿上,朝少年招手,“我量一下你的尺寸。”十六七岁的男生几乎两三天一个样,炎朔乖乖把兽袍脱了,只穿一条皮裤,丛容拿了根皮绳当尺:“手臂抬一下。”炎朔依言抬起手,丛容弯腰将皮尺从他的腋下绕过,再绕回到胸前。微凉的指尖无意间触碰到少年的皮肤,让炎朔不禁头皮发麻,起了一层细小的鸡皮疙瘩,偏偏丛大人还三分嫉妒七分羡慕地屈指弹了下身前人结实的胸肌,小声嘟哝:“说好修狗的尴尬期呢……”炎朔:……此时两人的距离极近,近到炎朔一低头,就能看见对方低垂的眼睑,浓密的睫毛。这个角度的丛容敛去了深埋眼底的冷淡和精明,显得异常温柔,他的嘴唇很薄,是花瓣一样美丽的粉色,唇珠十分明显,好似在诱惑谁亲上去一般,于是又给那份温柔增添了几分多情。“好了。”丛容将皮尺一丢,走到石桌边,将数据记录下来。炎朔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良久才收回视线,低声问:“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丛容想了想:“你去河里摸几个河蚌吧,用来做纽扣。”这时他就有些遗憾他们不是在白水大陆,海边贝类多,做出来的纽扣颜色花样也多,下次去海贝部落收盐的时候,记得问白潮要一些。不一会儿炎朔便拎着一大桶河蚌回来了,异世大陆的河蚌和原世界的大小差不多,黑黢黢的,而且也叫这个名字。不过在不缺肉食的情况下,原始人并不爱吃,主要是跟所有生活在淤泥里的动物一样,河蚌肉有一股很重的泥腥味。原世界的某些江湖餐馆会用大蒜叶和姜来祛除这股腥味儿,只保留蚌肉本身的鲜美,别说还挺好吃的,但丛容现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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