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向春卖血,在他眼中,已经是离经叛道。
容器,就做好容器该做的事情嘛。
叶风和气生财,有买卖不做,才是傻乎乎。
他说道:“你要买?”
“你有多少?”
“你要多少?”
“你有多少,我要多少。”
哟呵!
出门就是头彩,
大客户啊!
叶风热情的将他请进屋,撤了茶具茶水,换最好的!
谈成这笔买卖,就不缺钱了!
叶风道:“我的价格,可是有点高哦。你也知道向春的血,极其珍贵。刚才被我榨干,至少未来的两个月不能再从他身上抽一点的血。”
“垄断?”
“一般可以这样理解。”
叶风一点不觉得他在犯错误,反而很高兴。
罗素道:“不是久留之地,先走吧。”
“你先走吧,之后我来找你。”
叶风不听劝,可着急坏了罗素。
黑袍缓缓从兜里摸出一块一块的金砖,摆了大半个桌子,闪闪发亮,这才停手。
罗素一下子愣了。
好家伙!
一块70克,这里至少有50块,就按400块一克的金价来算,这里也是1000多万!
他再不提走。
罗素道:“都卖给你!”
叶风狂翻白眼,好没原则。
罗素甚至在想,为什么刚才不多抽点,十斤八斤也弄不死向春,就那强横的体质,缓一缓不就得了。
况且他在卖肉,大不了以后出摊把所有猪肝都留下。
早上馏,中午炸,晚上蒸。
一天三顿全是猪肝,肯定能补回来,然后再把血卖给罗素。
这就是赚钱的永动机呀!
罗素道:“看我干什么,拿东西呀?”
“要不要那么无耻?”
“你傻呀,有钱赚要脸干什么?”
罗素直接上手去薅。
黑袍心满意足收了水壶,他笑道:“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有好东西记得联系我。古董字画,金银珠宝,不方便出手的器物我都收。”
标标准准的二道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