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之人没有任何的必要和理由,要将蜡油精心处理,所以写信之人会这样做,那就只有一个理由——本能,亦或者说浸入骨子里的习惯。
而什么样的人,会如此的追求完美和讲究呢?
“要么和魏征一样,是强迫症。”
“要么……是对细节要求极其严格的人,可能是出身在家风严格的世家大族,可能是出身在家世渊博的书香门第,这样的人因家教因素,更容易将严格化为习惯与本能。”
林枫一边猜测,一边将信纸从中取出。
打开信纸,便见里面只有一句十分简单的内容。
“韩墨藏身于有福客栈之中,速去。”
没有落款,没有多余的墨迹,连多一个墨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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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看出写信之人的干净利落。
不过区别于内容的干净利落,这个字……就显得有些潦草了。
并非草书那种潦草,而是字迹真的不咋地。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照猫画虎写上的一样,每个字上的横竖撇那,大小用笔都不同,要说是小孩子刚学字时模仿写出来的,林枫都能信。
不过这明显不是小孩子写的,因为字迹力透纸背,小孩子没有这种力量。
“这绝不是写信之人的字迹……”
结合那完美的蜡油,干净利落的内容,林枫推测道:“写信之人为了隐藏身份,隐藏自己的字迹,这是在写完之后,找了一个不会写字的人,让其模仿写出来的?”
“应当如此……否则哪怕是学着写字一段时间的孩子,都不至于每个字的横竖撇那都不同,只有完全不会写字的初学者,在模仿时,才会控制不好自己的手,没有形成自己的写字风格……”
林枫将信纸放到桌子上,缓缓吐出一口气:“真是够神秘的啊,找了一个不会写字的人来写这封信的内容,这下,便是谁也认不出这字迹是出于谁人之手,想要依靠这封信找到写信之人,看来是不可能了。”
为了隐藏自己,如此耗费心机……一个粗鄙的江洋大盗,值得这样用心?
这分明是为了应对善于追查线索的人……
林枫眸光闪烁,哪怕韩墨的事还未确定,可他已然基本能确定,写信之人针对的就是自己,这分明是知晓自己的能力,担心被自己根据信件追查到对方身上,才如此耗费心机。
如此说来……
“这两具尸首,难道真的和我有关?”
林枫眉头微蹙:“布利多说他们被毁容了,杀人者故意隐藏他们的身份,难道这两人和我认识?”
“还有,写信之人与凶手是什么关系?写信之人给衙门送匿名举报信,究竟是为了帮我,还是害我暴露?”
林枫心中念头直转,无数的思绪在脑海中不断翻涌。
原以为就是一件简单的凶杀案,可此时此刻,林枫却觉得眼前仿佛被无尽的迷障所遮掩,使得这件凶杀案,也在此刻因为写信之人与死者的身份,变得扑朔迷离了起来。
林枫深吸一口气,暂时压下这些复杂的念头,为今之计,只有尽快查明死者身份,尽快破案,才能明白这一切背后的真相。
他看向赵斜阳,道:“死者的验尸出结果了吗?”
赵斜阳摇了摇头:“还没有,不过应该也快了……”
“不等了。”
林枫直接起身,道:“带本官去见尸首。”
赵斜阳连忙跟上,道:“尸首仍在客栈之内,我们尚未将其带走。”
林枫点了点头,一边走,一边道:“与本官同行的几人,你将那个魁梧的壮汉和年龄稍大的读书人给我带出来,而那个女子,找一个环境好的安全之地让其好好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