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博天说着话不禁笑呵呵的看了一眼李国初,又看了一眼我。
“九爷,你不要介意啊!我实话实说,我的眼力有限,基本跟顾总差不多,所以,我买东西也就经常请李爷帮我掌眼。”
“藏古界的规矩,古董交易请人鉴定自然是最好的,其实对于我们古董商来说,也是巴不得的。”
我随口应了一句。
马博天给我们倒了茶。
但是我一看这几个人喝茶的杯子,不禁就是一惊。
马博天和李国初两个人用的杯子各不相同,他们是这会所的会员,自己用主人杯,很正常。
但是让我惊讶的是,这两个杯子可不一般。
马博天那只,是只建盏。
兔毫斗笠盏。
南宋兔毫斗笠盏
而且,我一眼就看出来是绝对的南宋到代的东西。
这只盏拿去市场上,随随便便就能够拍个两三百万。
而李国初那只,是只青花压手杯。
明万历仿永乐青花压手杯
看外形彩绘,我估摸着是明朝的东西。
如果是永乐的,那就得大几千万起了。
不过,从釉水来看,我猜大概率是后代仿的。
比如万历年仿的。
因为这只杯子的釉面不够肥润,一般永乐青花釉面很肥润。
况且,大几千万的杯子就算用来喝茶,也会放自己家里。
拿到这会所来,就太那啥了!
“哟!这两只杯子可都是好东西啊!”
我不禁看着两只杯子先惊叹了一番。
当然了,我惊叹一来是真的惊叹。
二来,人家用这个杯子喝茶,不就是让人惊叹的么!
用顾先锋的话说,炫耀是一种生理需求。
所以,我必须惊叹!
如果我不惊叹,说明要不我是个不识货的。
要不,我是个不识趣的。
所以,我必须的惊叹一番,表示我是个既识货又识趣的人!
“呵呵!”李国初不禁笑呵呵的看着我,“小九爷,果然眼力不凡,这一眼就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