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买个东西,你身上有多少现金?”
提姆说。
“买什么?”康眨了眨眼睛。
“相机。”
“……手机不能拍照吗?”康迷惑了。
“你不懂。”
提姆的眼神落在不远处,落在那正在植物之间跳跃腾挪的身影之上。
十多年前的哥谭,十三四岁的罗宾。
联系到他在这个世界的互联网上收集到的资料来看……那个罗宾是迪克。
他笑着,身姿灵动地在月光和阴影之中跳跃,他的身手有很多花哨的炫技,但那并没有让他的灵活性下降,反而行动轨迹多了几分莫测。
在提姆的世界之中,他开始真正捧着相机追逐罗宾和蝙蝠侠的身影的时候,迪克已经长大了。
只有杰森才是那个他从头追到尾见证了职业生涯的罗宾。
他还没记录过十三四岁的迪克——
虽然这个世界之中的迪克,他的制服是黑红二色的短袖长裤,不是那样经典的绿色小短裤。
但这也很棒!
他也是长裤制服的罗宾,四舍五入他和迪克贴贴!
康还坐在长椅上,他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抬头看看眼神亮亮的提姆,又看看不远处正在战斗之中的罗宾。
“你看上去……”康中肯地评价:“像个变态你知道吗。”
康提醒他,你十六岁快十七岁了你还记得吗?那个罗宾看上去……有没有十三岁?不要用这种眼神盯着人家你真的好变态!变态到我想离你远点然后告诉每一个看过来的路人我不认识你这个人的程度。
“你在家的时候怎么没见你那么喜欢你大哥?”
康感到迷惑不解。他不是没见过提姆和迪克的相处,非要说的话康认定为在蝙蝠家几兄弟之间怪异的关系之中最为正常的一对兄弟关系。迪克性格很好,他几乎能和每一个人和平共处。
但只见过那样平和的相处的他是绝对不会想象得到提姆现在看着远处战斗的罗宾那样亮亮的眼神的。
他此刻的眼神就像是站在爱豆演唱会第一排席位的脑残粉。
康不确定这是一个合适的形容,因为提姆的表情看上去表现得有之过而无之不及。
“走了走了。”康站起来拉着提姆的手往反方向走:“我们去给你买相机。”
他不想把提姆放在这丢人。
提姆走得一步三回头。
想要相机。但是也不想错过初代罗宾战斗的英姿。
康用了几分力气才拖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