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惯会指使我做事。
这不,现在又让我去给他拿食物了。
变成丧尸后,我失去了说话能力,跟其他丧尸一样,只能勉强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吼叫。
「嗷!」
我用吼叫作为回应,行动迟缓地往尸群聚集处挪去。
今天收成不错,外出觅食的尸群抓到了三个新鲜的人类。
因为小队长功劳尚可,被分到了一条胳膊两条腿。
我抱着血淋淋的断肢往回走,对血液渴望的本能,让我总忍不住想独吞怀里的食物。
「吼!!!」
可还不等我下嘴呢,小队长就一个猛子扎到我面前。
边口吐恶臭,边将那胳膊腿抢走了。
唉。
到嘴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3
就算变成丧尸,我也是没什么进取心的丧尸。
而且我细胳膊细腿,真跟其它丧尸产生冲突,被按在地上胖揍的也一定是我。
在挨一顿揍然后继续饿肚子,和只饿肚子之间。
我毅然决然选择了后者。
还好小队长也不是那么独断。
在他填饱肚子后,还会将剩下的些手指头和脚指头,分给下面的人。
我有幸。
得到了一根,圆润饱满的脚拇指。
「嗬…」
我喜滋滋捧着脚拇指,正打算大快朵颐,一只身强力壮的男丧尸拦在了我前面。
他那发灰发白的眼珠直直盯着我的口粮。
男丧尸慢吞吞伸出手,摊开青灰色手掌伸到我面前。
很显然,这家伙是劫道来了。
一只年幼的小丧尸站在他旁边,眨巴着无神的大眼睛,同样眼巴巴看着我。
得,到嘴的鸭子,又飞了。
我顺从地交出脚拇指,捂着肚子灰溜溜走了。
「嗷…」
好饿!
4
在三十八线待了三天,丧尸头领决定带领尸群南下。
毕竟,这地方的人类要么像我一样,成了丧尸群体的一员,要么就像那一条胳膊两条腿似的,成了我们的盘中餐。
吃无可吃,我们只能挪地盘了。
一路上,我看到满地狼藉的街道、污浊不堪的河水、废弃败落的高楼大厦。